一是完善制度。内乡县、镇平县于2017年先后出台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把绩效评价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责任考核内容,并加大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意识。
二是重点突破。内乡县以预算绩效目标为突破口,在编制预算时,要求部门单位编制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报送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以便项目实施跟踪问效评价,为下一年此类项目预算编制提供参考。2017年参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单位79个,涉及专项资金2.2亿元。
三是创新开展绩效监督。镇平县财政局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实施方案,将该县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重大民生及财政脱贫扶贫支出项目纳入重点评价范围,动态跟踪监控,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和部门预算有机结合。在年度预算编制时将上年度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好的予以继续支持;对专项资金管理较好的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较差且整改不到位或不积极进行整改的,除依法追究部门责任外,视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