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尽快研究出台《鹤壁市2018年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综合治税工作原则和方向。研究出台《关于建立财税部门间涉税信息应用成效定期通报机制的通知》,分别建立财税部门间涉税信息应用成果定期通报机制、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分析机制等工作制度。
二是开展税收专项治理。结合我市税收征管现状,选择部分行业或领域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税收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驾驶员培训机构、电影院、建筑安装、房地产业、医保卡支付、水电气信息利用和营利性教育机构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个体零散税收委托代征工作,税务部门委托乡镇(街道)代征各市辖区范围内的个体零散税收,财政部门以2017年个体零散税收完成数为基数,将环比增长超出各区税收增长目标的地方实得部分奖励给各市辖区。
三是强化考核奖惩。市政府将财源建设和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分别给予各部门涉税信息采集员、年度考核先进单位等先进单位及人员一定物质奖励,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事项,对配合不力的及时督查通报。
四是建设市县区联动、部门间畅通的综合治税平台,实现涉税信息双向互联互通,满足财源建设、财税政策研究等深度需求,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拟组织2家以上综合治税平台软件公司进行平台展示,结合实际,择优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