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筹备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筹备,代市政府做好财源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统领全市财源建设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加强财源建设的政策措施,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
二是尽快出台相关文件。修改完善《关于加强财源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鹤壁市2018年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加快进度,细化准备,尽快召开全市财源建设暨综合治税工作会议。
三是涵养财源税源。建立财源建设项目库,重点扶持我市骨干企业。精准谋划、精准扶持,形成一批支撑性的企业,保障财税的稳定增收。加快实施“三块地”利用综合改革,保障土地供给,优化住房结构和品质,保持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扎实开展综合治税,重点在建筑安装、房地产、房屋出租、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医保卡支付、矿产、水电气信息利用和营利性教育机构等行业和领域开展税收专项治理。
四是强化考核奖励。研究出台《鹤壁市财源建设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引导、激励和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财源建设。研究出台《鹤壁市税源企业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对我市纳税大户、纳税增长大户、新增总部经济企业、新增上市企业,分别按照比例上缴税收情况给予奖励。
五是学习积累先进经验。谋划下一步外出考察学习计划,到财源建设、综合治税工作开展好的地市进行学习,充分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