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兰考县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倒排工期,狠抓责任落实,项目实施进度快,资金支出效率高。
二是建立月报制度。采取周例会、月通报制度,同时定期召开协调会,进行工作督导和交流,紧抓不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财政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按月跟踪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四是开展绩效评价。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有效手段,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