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市政府印发《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济政办[2018]26号),对部门职责、项目申报及前期、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变更、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加强新老办法衔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出工作要求:
一要明确责任,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单位,要承担起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资金来源,做好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和验收。
二要完善机制,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尽快制定各部门内部政府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办法。
三要高度重视,按照办法要求,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沟通协调,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切实履行职责,为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搞好服务,财政部门将在项目的评审、资金拨付过程中,对报送的资料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