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日前,安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6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50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60元。新的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11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750元,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35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参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制定,肢体、智力、精神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肢体、智力、精神为三级和四级的残疾人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