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好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成立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专班,充实政府债务管理力量,有效提升债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二是落实偿债资金。依法承担本地区政府债务偿还责任,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及时向省财政厅缴纳应当承担的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资金,防止出现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违约风险。
三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系统谋划财源建设,做好组织收入管理,确保实现全年预算收入目标。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约束力。深化财税改革,着力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不断提高财政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是稳妥化解存量债务。财政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超收收入,除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外,要用于冲减赤字或化解政府债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超出规定比例部分也要用于冲减赤字或化解政府债务。
五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根据政府债务等情况,测算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等指标,每季度至少评估1次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合理控制债务余额的规模和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