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多措并举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开展政策宣传。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加强税法内容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开征环境保护税的认知和理解。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县(市、区)两级地税部门根据环保部门移交的征收排污费等相关数据,核实税源底数。
三是开展税源普查。结合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深入开展环保税税源普查,通过税源普查,夯实环保税征管基础。
四是建立复核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两级地税和环保部门要落实环境保护税复核工作。
五是组织业务培训。部门联合举办培训辅导,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重点辅导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了解政策,顺利申报纳税。
六是加强收入预测。环保税实行属地征收管理,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税务部门加强费改税后收入预测,研究确定市和县(市、区)之间税收分成比例,与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紧密对接,做好国库入库级次配置,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七是强化跟踪分析。每季度征收期结束后,财政、税务、环保要联合开展收入分析,作出科学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八是召开联席会议。协调部门协作,信息交换,资料交接,督促落实,会议和活动组织,通报交流,宣传报道等有关工作,推进全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