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推进税制改革。继续做好“营改增”试点相关工作,完善增值税制度,简并税率档次,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二是继续做好环境保护税工作。履行牵头部门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我市环境保护税法配套政策,密切关注我市环境保护税征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环境保护税法贯彻落实。
三是切实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调研了解我市改革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进一步推开提供经验。
四是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协调发展、鼓励绿色发展、支持开放发展和保障共享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继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非营利组织、公益性捐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动漫企业和文化转制企业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企事业单位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