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昌市财政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财政补贴机制,着力打造百姓交通,强力支持许昌市公共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公交都市创建工作。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2016—2017年,许昌市财政公交事业投入主要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辆购置、公交运营补贴及公交停保场等场站建设。2018年,市财政部门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预算安排公交事业资金,为支持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公交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完善补贴机制。许昌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了《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许昌市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及考评办法》,明确了公共交通的财政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同时将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与政府补贴资金相挂钩,形成科学合理的成本约束和补偿机制。
三是着力打造百姓交通。许昌市财政采取全额补贴政策,弥补因较低的公交票价、为老年人和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实行的免费或半价乘车服务所产生的政策性亏损。每年安排资金,开辟“水上公交”专线,成为全省首个护城河开通水上公交的城市。投入“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费用,建设公共自行车站点达350个,累计骑行1647.2万次,运行效率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名列前茅,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最大限度满足市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