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周密部署下,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许昌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35个贫困村摘帽,2.1万人稳定脱贫。为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绩,今年以来,许昌市财政局提早谋划、真抓实干,三项有力举措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资金拨付。截至目前,全市已落实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6亿元,其中市县投入3.88亿元,同比增长18.7%。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5亿元,公共服务类项目1.5亿元,产业扶贫1.36亿元,其它项目707万元。为加快扶贫资金分配使用,许昌市财政局督导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1月底前,将扶贫资金分配使用计划下达各相关部门。目前,各县(市、区)已完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复,正在开展财政评审和招投标工作,争取4月份全面开工建设。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了《许昌市2018年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要点》、《许昌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日常管理绩效考评规则》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扶贫资金工作要点,健全了资金管理机制。同时,对各县(市、区)资金项目日常管理和当月任务实行月考评制度,从资金投入规模、分配下达、立项实施、资金支出进度,以及扶贫资金程序合规性着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考核,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扶贫项目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科学、规范、高效使用。目前,正在对各县(市、区)2月份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批复情况进行考核。
三是建设信息平台,优化管理手段。加快许昌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对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拨付、报账、决算和项目立项、评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实时动态监控。通过监管平台,提升扶贫资金与项目运行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从而实现更为科学、有序、高效、精准的管理。目前,信息平台建设已进入财政评审和招投标阶段,争取5月份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