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省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督促各县(市)加快以前年度部分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做好2017年建设试点。2017年向省财政厅申报我市非贫困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11个,全部通过省厅评审,其中乡镇所在地项目3个,中心村(特色村)项目8个。从2017年起,这些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政策,目前已全部已开工,项目所在地按照规划方案施工建设。
另外,2017年积极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经过省厅评审竞争,宝丰县被确定为我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完成了示范县总体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并上报省财政厅,其中首批上报乡镇政府所在地项目3个,中心村(特色村)项目3个,省厅在近期已对这些项目进行了评审和批复,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