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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基于整体观认识和评估经济风险
我们需要从整体观的方法论去认识和评估风险。比如经济风险、金融风险、社会风险、生态环境风险,这些风险来自不同空间、不同地方、不同国别,他们相互影响并构成系统性风险,而不是一个个独立的孤立的风险事件。在风险的把握上应从整体上考虑,因为风险的本质上是无界的,是可以转化的。
(一)“公共风险”的概念
基于整体观来认识和评估风险,“公共风险”的概念显得非常重要。因为我们要知道哪些是公共风险,是怎么产生和形成的,这意味着政府的责任有多大,意味着政府由多少空间利用财政去为这些公共风险买单。公共风险应当由政府去承担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去应对的。私人风险是企业和个人的,应当由投资者自己去承担。更好地去分析、判断公共风险和私人风险才能分清各自的责任,共同去应对风险显得非常重要。防范化解风险的过程中都有各自的期待,特别是像企业和投资者,他们一旦出现了风险损失,就可能期待着政府出台补救的政策措施。政府是把各种风险揽过来背在自己的肩上还是让市场中的企业和投资者承担相应的风险需要有一个责任的划分问题。很显然,责任的划分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如果没有这种预期就会产生逆向选择,就会形成道德风险。
在制定公共政策,特别是制定财政政策,首先要看公共风险。公共风险出来了,毫无疑问需要政府防范、承担并化解。否则,有可能就转换为财政风险。中国当前的经济风险、金融风险,财政风险以及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是紧密相连的。风险本质是无界的,公共风险、私人风险的界限也是模糊的,公共风险也是由私人风险转化而来的,不管是谁的责任,一旦变成了公共风险的事实,政府就不得不去应对。所以,不同区域的私人风险和公共风险并没有什么泾渭分明的界限,而是可以相互转化。但是我们可以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分析公共风险变化的趋势,并根据其收敛、缩小还是扩散、扩大的特征采取针对性的对策,从而制定相应的宏观政策、财政政策。
(二)控制风险一靠政策,二靠改革
经济风险形势分析不仅考虑经济增速指标,还需要金融风险、财政风险的判断。金融风险可以财政化,财政风险也可以金融化,再加上中国的体制,通过大量的国有企业桥梁作用,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可以更方便地相互转化。在这种体制条件下,只有通过改革才能控制和化解风险。
控制风险一靠政策,二靠改革。政策只能去应对眼前的风险,而真正要从根本上把潜在的风险并进行有效控制还依赖于一个良好的体制机制,这需要改革。当前中国的经济风险与当前的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是紧密相连的。财政问题、经济问题、金融问题的大循环,三者相互的因果关系不是线性的,甚至不能说是一种因果关系,相互在影响。在这么一种条件下就迫切需要跳出一个领域,需要从整体来分析和判断中国的经济风险。
财政风险更多与政府的公共责任联系在一起。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那就是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老百姓的这种期待怎样转化成我们可操作的政策。比如在民生的问题上,如果把老百姓的胃口吊起来了,而政府财政能力又有限,这时候就会出现问题,这个问题就是风险,甚至是危机。所以,政府怎样有效地承担履行好这种公共责任,区分法定的责任和道义的责任就需要深入地研究,尤其是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怎么转化为政府的一种法定责任,这也是在决策过程中,也是在政策研究当中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所以,政府这只手和市场这只手,政府的努力和全体老百姓的努力必须要形成合力才能真正防范化解风险。这表现在各个领域,我们现在对风险问题需要一种新的认识,需要从整体的角度去把握。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真正去完成好中央提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