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鄢陵县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8-01-30 15:06:08
2017年,鄢陵县按照聚力打好三大攻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债务债券的规范管理,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贯穿监管全过程。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及时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把债务风险管理纳入财政国库预算经常性日常工作范围,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及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责任追究考核机制。
二是强化措施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争取政府债券、将存量和增量项目转换为PPP模式等方式,做到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科学合理安排举债偿债年度计划,增强债务举借计划性和规范性,对债务余额实行严格的限额管理,确保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与当年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相适应。
三是加强监督健全政府债务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资金必须由举债单位和县财政部门实行“双控”管理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外部监督,着力强化人大监督、政府监管、审计部门跟踪审计和绩效评价,切实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四是健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国办函【2016】88号和豫政办【2017】39号规定,对全县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的自身债务风险进行摸底自查,对存在债务的单位实行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监管,将化解存量债务与债券分配、融资担保挂钩,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五是严格落实上级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规定限额和批准渠道依法依规举债,在项目安排上,债券资金全力保障续建项目,新建项目要在债务限额内根据轻重缓急统筹予以保障。经与银行、债权人沟通对接,针对鹤鸣湖建设项目3笔共计29482.94万元未到位贷款资金,依照债务核销程序,已做核销处理,切实做到加强风险评估和预判。经测算,2017年底该县政府性债务一般债务率87%,综合债务率50%,没有超过债务风险预警线,为政府债务风险正常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