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阳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8-01-10 09:55:45
安阳市财政局积极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
2017年,安阳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了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举债行为。制定出台了《安阳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安阳市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办法》、《安阳市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安阳市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和《安阳市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风险防范、审计监督等各个环节纳入制度管理,政府举债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是加强防控,化解债务风险。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化解债务工作,及时召开全市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提出化解任务要求。制定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和化解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化解目标和化解措施,建立风险化解台账,定期评估风险状况。对县(市、区)开展督导调研,针对高风险地区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化解措施,并约谈问责政府债务管控不力的县(市、区)相关领导。在分配新增债券时,暂停风险预警地区分配额度,严格控制风险提示地区分配额度。目前,政府债务规模和风险水平控制较好,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是强化管理,积极偿还债务。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市本级置换债券分配使用均经市政府批准,新增债券分配使用均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依法规范限额管理,严格按照法律制度相关规定,在下达的债务限额内合理确定政府债务举借规模,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依法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省财政厅置换债券政策,考虑置换需求、风险化解等因素,加大存量债务提前置换或偿还的协调力度。
四是多措并举,杜绝违规举债。组织开展全市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清理整改工作,通过采取撤销担保承诺、提前偿还债务、终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措施进行整改,所有违规举债担保和违规政府购买服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进一步明确平台公司职责定位,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严防以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