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阳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7-12-29 15:27:13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明确各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对市直部门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2017-2019年财政规划总体绩效目标实行申报,并动态监控预算绩效目标。共审核82个单位,118个项目,涉及资金2.15亿元。今年又新增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有44个单位上报,涉及资金9.9亿元。
二是坚持部门绩效自评与重点项目直评相结合。在各县区和六个市直单位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资金15亿元。在部门自评基础上确定2016年农村公路小型项目补助资金和2016年市本级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为重点评价项目,涉及资金1.97亿元。对2016年度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6亿元,进一步提高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注重实效,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实行评价结果报告制度,定期对重点项目评价报告上报市人大、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作为决策监督的重要参考。探索研究绩效评价与预算专项支出的有机结合,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到被评价部门和单位,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