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永城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7-10-30 15:51:00
为彻底解决我市民用燃煤散烧问题,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17年燃煤替代工程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截止目前共投入300万元对29个乡镇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的家庭进行补贴。
该方案为全市散煤清洁替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既是一项环保政策,也是一项惠民政策。一是今后我市主城区使用清洁煤及清洁炉具的居民每户每年可获得300元的购煤补贴,为散煤清洁替代工作扫除了价格障碍。二是从制度上规定了在使用散煤的居民全部动(搬)迁前,每年均给予清洁煤购置补贴,建立了散煤替代工作资金补贴的长效机制。三是对下一步我市散煤清洁替代工作的全面铺开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