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洛阳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7-10-27 11:15:31
24个项目,贷款51.97亿元,这是2016年洛阳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推行“政采贷”以来的成绩。24个项目中标金额共计97.14亿元,其中既有上亿元的PPP项目、几千万的工程建设项目,也有几百万元的网络集成等货物项目,共计获得授信54.22亿元,实际贷款51.97万元。
“政采贷”,即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财政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按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向申请贷款的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及《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洛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银企自愿,风险可控,互惠共赢、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主导作用,联系21家金融机构开展洛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信用融资、信用担保业务,为投标企业提供有政策保障、手续便利的融资贷款、信用担保渠道,缓解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投标企业,可以直接联系相关金融机构融资贷款或提前进行信用评估。洛阳市财政局的具体做法是:
一、政府部门乐当红娘。洛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洛阳市财政局主动联系16家银行和5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信用融资业务,为投标企业提供有政策保障、手续便利的信用担保、信用融资渠道。
二、加强宣传广而告之。21家金融机构的名称、营业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同时要求代理机构将金融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作为招标文件的附页告知每一位潜在投标供应商。有贷款需求的投标企业,可以直接联系相关金融机构或提前联系进行信用评估、获得授信额度。
三、提供信息先行评估授信。市财政局将2012以年来7000余笔中标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中标金额等信息整理后主动提供给金融机构,方便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提前对接相关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目前通过信用评估获得授信的企业有20家授信总额达54.22亿元,企业中标需要担保、贷款的,可以立即启动担保、贷款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资金支持,缓解资金短缺压力。
四、出台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范本。洛阳市财政局出台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范本,要求采购单位应当配合中标企业担保或融资贷款,设置专项条款,明确中标企业按采购合同履约的,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贷款可以按照采购合同约定,以及采购单位出具的资金支付手续,由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到中标企业与金融机构约定的还款账户,归还融资贷款。
五、提前授信,限时审批,利率优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这一金融创新产品,只有把政府采购的信用价值和及时便利性的优势释放出来,才能叫好又叫座。为此,银行或金融机构主动与有贷款意向的企业对接,先行调查核实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销售、财务、履约还款能力等情况,给评估良好的企业予不超过中标金额80%的授信额度,一旦企业中标政府采购项目,有贷款需求的,即可根据授信额度,最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2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放款。对优质中小微企业客户无需其提供额外的抵押质押担保,并给予优惠利率。此举大大提高了贷款业务办理效率,节约了贷款企业财务成本,解决了企业资金紧张之困难。
24个项目,贷款51.97亿元,这是2016年洛阳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推行“政采贷”以来的成绩。24个项目中标金额共计97.14亿元,其中既有上亿元的PPP项目、几千万的工程建设项目,也有几百万元的网络集成等货物项目,共计获得授信54.22亿元,实际贷款51.97万元。
“政采贷”,即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财政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按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向申请贷款的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及《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洛阳市财政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银企自愿,风险可控,互惠共赢、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主导作用,联系21家金融机构开展洛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信用融资、信用担保业务,为投标企业提供有政策保障、手续便利的融资贷款、信用担保渠道,缓解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投标企业,可以直接联系相关金融机构融资贷款或提前进行信用评估。洛阳市财政局的具体做法是:
一、政府部门乐当红娘。洛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洛阳市财政局主动联系16家银行和5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信用融资业务,为投标企业提供有政策保障、手续便利的信用担保、信用融资渠道。
二、加强宣传广而告之。21家金融机构的名称、营业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同时要求代理机构将金融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作为招标文件的附页告知每一位潜在投标供应商。有贷款需求的投标企业,可以直接联系相关金融机构或提前联系进行信用评估、获得授信额度。
三、主动对接先行评估。市财政局将2012以年来7000余笔中标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中标金额等信息整理后主动提供给金融机构,方便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提前对接相关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目前通过信用评估获得授信的企业有20家授信总额达54.22亿元,企业中标需要担保、贷款的,可以立即启动担保、贷款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资金支持,缓解资金短缺压力。
四、规范货物类合同范。市财政局出台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范本,要求采购单位应当配合中标企业担保或融资贷款,设置专项条款,明确中标企业按采购合同履约的,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贷款可以按照采购合同约定,以及采购单位出具的资金支付手续,由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到中标企业与金融机构约定的还款账户,归还融资贷款。
五、提前授信限时审批。为把政府采购的信用价值和及时便利性的优势释放出来,银行或金融机构主动与有贷款意向的企业对接,先行调查核实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销售、财务、履约还款能力等情况,给评估良好的企业予不超过中标金额80%的授信额度,一旦企业中标政府采购项目,有贷款需求的,即可根据授信额度,最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2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放款。对优质中小微企业客户无需其提供额外的抵押质押担保,并给予优惠利率。此举大大提高了贷款业务办理效率,节约了贷款企业财务成本,解决了企业资金紧张之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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