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06-01 18:26:27
据了解,我省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一直参照省级行政单位资金管理统一政策。但在实际工作中,报销手续繁琐、采购仪器限制多、结转结余资金留用等问题突出,甚至出现了一到年底科研人员排队报销的“笑话”。为了增强科研人员的改革获得感,加大科研领域“放管服”力度,今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
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以及省发改委四部门又反复征求意见,针对当前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够完善等痛点和盲点,联合推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再次对资金管理改革政策进行了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同时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办法,以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中梗阻”和“最后一环节”的阻碍,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新规解决了科研人员的烦心事。《通知》规定,预算编制权限下放,保证科研人员及时使用项目资金;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同时对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等试点提高科研经费绩效支出比例等。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四部门联合推出的《通知》改变了过去省级行政部门“定规则、管项目”的角色,而代之以督查、落实政策、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权力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还要“接得住、用得好”,于今年6月30日之前制定出详细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