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01-24 16:45:43
——2017年1月16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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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收支情况。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3234.9亿元,执行中因国家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按照国家统一口径调整后收入预算合计3090.1亿元,实际完成315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长8%。全省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6158.8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7656.3亿元,实际完成7456.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4%,增长9.4%。
●省级收支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50亿元,实际完成151.6亿元,为预算的101%,下降9.4%,主要是传统媒体广告收入减收较多。省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815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市县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005.1亿元,实际完成92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1.8%,增长11.2%。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省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省级报省人大审批的收支口径除上述省本级收支外,还包括中央补助、市县上解、补助市县和上解中央等项目,即省级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省级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3368.2亿元,执行中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调整为3672.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增加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4594.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收支情况。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601.1亿元,实际完成1848.8亿元,为预算的115.5%,增长30.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1764.1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2245.3亿元,实际完成191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5.4%,增长28%。
●省级收支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80.5亿元,实际完成207亿元,为预算的114.7%,增长7.5%;省本级支出预算为115.2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市县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27.2亿元,实际完成124.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8%,下降10.3%,主要是2015年车辆通行费支出包含2014年结转资金,抬高了支出基数。
除上述省本级收支外,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补助市县等项目,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194.8亿元。执行中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调整为457.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增加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541.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收支情况。年初各级汇总的2016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2.2亿元,实际完成20.5亿元,为预算的168%,增长69%,主要是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较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0.4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等,支出预算调整为65.3亿元,实际完成6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8%,增长8.6倍,主要是中央补助化解过剩产能和国有企业分离移交“四供一业”资金较多。
●省级收支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5亿元,实际完成7.3亿元,为预算的146%,与上年基本持平;省本级支出预算5.3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补助市县等,支出预算调整为60.2亿元,实际完成60.2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4.3倍,主要是中央补助化解过剩产能和国有企业分离移交“四供一业”资金较多。
除上述省本级收支外,加上上年超收,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7.3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较多,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71.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收支情况。年初各级汇总的2016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968.2亿元,支出预算1805.6亿元。因国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助标准等,2016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978.2亿元,实际完成1947.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4%,增长1.8%;支出预算调整为1870.4亿元,实际完成18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9%,增长9.1%;收支结余11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26亿元。
●省级收支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982.8亿元,支出预算953.5亿元。执行中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16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992.8亿元,实际完成96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4%,下降1.3%;支出预算调整为1018.3亿元,实际完成99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3%,增长10.8%。收支相抵,当年缺口23.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99.6亿元。当年收支出现缺口,主要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助标准以及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财政部核定我省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6499.5亿元(一般债务4707.2亿元,专项债务1792.3亿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16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中,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635亿元(一般债务615.8亿元,专项债务19.2亿元),市县政府债务限额5864.5亿元(一般债务4091.4亿元,专项债务1773.1亿元)。
截至2016年底,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合计5524.9亿元(一般债务3896.5亿元,专项债务1628.4亿元),其中,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551.6亿元(一般债务534.1亿元,专项债务17.5亿元),市县政府债务余额4973.3亿元(一般债务3362.4亿元,专项债务1610.9亿元),省本级和市县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财政部规定的限额。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中央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落实省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凝神聚力、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围绕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统筹整合资金,明确支持重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支持“去降补”工作。安排2亿元支持省属煤炭企业发展非煤产业;安排24.8亿元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化解煤炭钢铁过剩产能。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减轻企业负担18.9亿元。安排3亿元用于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工作检查力度,确保清费政策落到实处。
●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全省科学技术支出95.5亿元,增长14.7%。安排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3亿元,推动示范区普惠性政策实施和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筹措资金1.6亿元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带动项目研发投入8.1亿元,集中支持“机器人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等10个关键共性核心技术研发。积极运作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已完成投资1.24亿元,为部分种子期科技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持。
●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千亿级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正式设立。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直接投资5.8亿元,并与4个省辖市合作设立子基金。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安排资金63.8亿元,支持做好中央下放企业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四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拨付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5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达到882亿元,带动市县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10.2亿元,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经过积极争取,洛阳市入选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2016-2018年每年获得中央财政2亿元试点补助。
2.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支持方式,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积极促进投资增长。成功发行政府债券1903.9亿元,其中仅置换债券每年即可节约政府财务成本91.6亿元。筹措基本建设资金207.8亿元,支持了出山店水库、前坪水库等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统筹安排资金246.2亿元,支持米字形铁路、干线公路、内河航运等项目,促进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长效机制,收回结转结余资金48.2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出。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分配下达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30亿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补助资金20亿元,有力支持了市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落地1390亿元,支持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选择部分市县开展试点,以有序开发县级城市土地资源、改造提升县级投融资平台为重点,帮助县级政府提升市场化融资能力。
●支持科学发展载体建设。继续对航空港实验区实行财政激励政策,并统筹下达10.3亿元支持实验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实验区发展。认真落实促进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集中兑现产业集聚区及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各项奖补资金31.5亿元,进一步调动了市县支持科学发展载体建设的积极性。
●支持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安排资金15.8亿元,积极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筹措资金10亿元,支持水污染防治。安排资金18.1亿元,支持山区造林、退耕还林、生态廊道网络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切实保护“绿水青山”。继续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农村环境治理的有效机制。安排新能源汽车补贴8.2亿元,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切实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安排资金1.2亿元,补助引黄调蓄工作,减少地下水超采。安排资金2.85亿元,支持水土保持和山洪灾害防治等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3.落实强农富农惠农政策,支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推进农业农村实现更好发展。
●大力支持粮食生产。累计筹措资金102.9亿元,加快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对111个产粮大县(市、区)奖励34.7亿元,及时足额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07.4亿元、农机购置补贴20.2亿元,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筹措保费补贴18亿元,取消全省104个国家级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县级保费负担,出台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提高各险种赔偿标准,增加风险保障能力。
●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4.2亿元现代农业发展、3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基金首批资金已经全部投放到具体项目,重点支持了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和都市生态农业工程建设。安排资金6.1亿元,组织实施粮食、畜牧、木本油料、蔬菜等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成功入选全国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筹措资金5亿元,在364个村进行了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政银担保投” 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研究制定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若干财政政策,统筹整合财政支农资金,优化支农投入结构,保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8.9亿元积极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确保第二批迁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继续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安排资金31.3亿元支持全省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危桥等项目,切实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投入资金11.8亿元实施121个美丽乡村项目,安排资金10.5亿元支持建制镇示范试点、国家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时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2亿元,改造危房户数15万户。
4.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财观念,全省财政民生支出5784.8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7.6%,其中投入重点民生实事资金1319.9亿元。
●支持推进脱贫攻坚。筹措专项扶贫资金41亿元,增长37%,支持实施了一批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和省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等扶贫项目。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研究制定《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53个贫困县全年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131亿元,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保障。注入扶贫搬迁公司资本金28.6亿元,足额保障扶贫搬迁需求。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1069.2亿元,增长13%。继续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制定出台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40元、132元。农村五保对象年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000元、3000元。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全省第一批参保登记已经完成,第二批顺利启动。
●支持教育水平提升。全省财政教育事业支出1348.3亿元,增长6.1%。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投入方式,促进学校经费管理与财政投入绩效的有机结合。实施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力争实现高等教育局部高端突破。实施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计划,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省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5.9亿元,增长8.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各项医改工作稳步推进。实施省属医院财政经费核拨机制改革,按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因素核定经费,引导医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省财政公共文化支出35.4亿元,增长10.3%。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动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支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扶持艺术、戏曲创作,支持“五个一”精品创作,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送基层,推进戏曲进校园,安排中原大舞台活动,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省住房保障支出266.3亿元,增长2.5%;实现棚户区改造融资516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36.9万套。
●支持平安河南建设。全省财政公共安全支出357.9亿元,增长18.8%。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大力支持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司法救助工作。支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力度。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坚持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任务,围绕确定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各项改革进展顺利。
●积极推进税制改革。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去年前11个月共为企业减税99.8亿元。扎实推进资源税改革,2016年7月1日起,将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合并统一征收,清理不合理不合规收费,税费平移改革目标得到全面落实。
●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按照中央确定的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本着“平稳过渡,减少震动,简便易行”的原则,调整完善省与市县财政体制,保障了市县财政平稳运行。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设,督促各市县建立债务规模控制长效机制,全省政府债务规模在财政部下达的限额合理范围内,总体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认真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市县加强债务管理,化解债务风险。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成省级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将未来三年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支出纳入财力保障范围,提高了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继续加大专项资金的取消、调整、统筹归并力度,2016年省级专项资金数量又压减91项。
●统筹推进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和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形成预算管理流程优化方案,为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提升平台、统一管理、纵横贯通、大数据应用、安全稳定五个理念,全面推进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完成省本级系统整合暨一体化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建设立项论证。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推进PPP模式推广应用,省级PPP项目库入库项目达到847个、总投资规模10208.3亿元;已确定社会资本方项目145个、总投资2437.3亿元。继续深化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形成“1+N”制度管理体系,不断规范基金运行机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等8支基金,总规模174.5亿元,其中财政出资33.1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141.4亿元。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从预算监督、内部控制、专项检查、会计监督和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深入推进财政监督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扶贫资金检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等11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
●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研究制定《河南省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指南(试行)》,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实施购买、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事项进行规范。组织开展按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完善财政基础管理。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新形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线运行。制定省直机关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规范办公用房装修管理。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构建基本制度、专项风险防控、具体业务操作规程三级内控风险制度体系。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不断提高基层财政规范化管理水平。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幅回落,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人均收支水平偏低,难以满足保障公共服务发展需要;财政收入精准化管理水平不高,财政支出均衡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继续提高;财政重点改革进展还不均衡,改革推进力度需要持续加大;个别市县债务规模较大,存在一定债务风险;通过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发现,仍存在财政资金违规使用、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通过深化改革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7年是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各项部署的开局之年。编制好2017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省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打好“四张牌”,围绕建设经济强省、打造“三个高地”、实现“三大提升”,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投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7.5%。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同时,这一目标也是指导性的,各市县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打好“四张牌”,实施四大攻坚战,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一)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
1.统筹整合资金,支持打好“四张牌”和四大攻坚战
●支持农村脱贫攻坚战。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按照我省扶贫专项方案,省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7.8亿元,足额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原农户自筹资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普通高中学生免住宿费免学费等经费。继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力度,2017年贫困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争取达到200亿元以上。用好5亿元央企河南扶贫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贫困地区的产业项目。安排4亿元支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继续开展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支持国企改革攻坚战。省级安排煤炭企业关闭矿井奖励资金3亿元,执行中按照实际关闭矿井数量据实奖励,同时按规定及时退还剩余矿产资源储量对应的采矿权价款。安排1.1亿元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尽快完成“四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安排2亿元,对煤炭企业非煤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给予专项补助,支持煤炭企业转型脱困。
●支持环境治理攻坚战。省级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3亿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市县配备机械化道路清扫设备,力争两年内市县全部实现道路机械化清扫。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亿元,重点支持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奖补。安排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资金4.5亿元,支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工作。认真落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及时兑现财政奖惩措施,强化对各市县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激励约束。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4亿元,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设立河南中原资产环保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我省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建设以及环保产业发展项目。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支持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省级安排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4.8亿元,支持制造业重大转型升级项目。完成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首期30亿元投资任务和第二期设立工作。支持现代服务业强省建设,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2亿元,同时,运作好千亿级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产业。安排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7亿元,调动市县和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支持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增加安排2亿元,统筹用于落实“四优四化”等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安排7.5亿元,加大对小麦、水稻、花生和肉牛、奶牛、肉羊、育肥猪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支持网络经济强省建设,推进省级电子政务平台、通信基础设施和直联点网络监测系统等关键领域信息化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省级“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加大对网络经济项目支持力度。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省级安排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5亿元,统筹用于落实示范区建设扶持政策。安排1.5亿元,支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转化,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安排企业技术创新及科技金融结合引导专项资金2.6亿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新增安排院士基金1亿元,用于对院士等顶尖人才的科研项目资助。安排自然科学基金1亿元,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基础前沿应用研究。积极发挥省中原科创风险投资基金作用,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在孵科技型小微企业、国家千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领办企业给予股权投资支持。设立高科技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发展。
●支持基础能力建设。省级安排米字形铁路建设资本金46亿元、公路建设养护支出164.1亿元,支持巩固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安排民航发展专项5亿元、航空港实验区发展专项5亿元,继续实施财政体制激励政策,提升航空港实验区综合承载能力。安排2亿元,支持自贸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现有专项资金20亿元,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设立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基金,对产业集聚区内重点产业类项目进行支持。统筹现有专项资金5亿元,对发展成效较好、获得省政府表彰的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及特色商业区进行奖励。安排6.8亿元,支持出山店水库、前坪水库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排10亿元,支持农村电网改造。统筹债券等资金,支持省科技馆、档案馆、高水平大学引进、二里头夏朝遗址博物馆、省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省级配套、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省级配套等重点项目建设。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省级继续安排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30亿元,用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引导各市县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奖补资金8.4亿元,其中3亿元用于鼓励农民到县城购房。安排海绵城市建设资金2.4亿元,支持国家级和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运用好三支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和一带一路(河南)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轨道交通等城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在严格防范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项目县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强化市场化融资能力,加强以县城为主体的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
●支持扩大社会就业。省级大众创业扶持资金由3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新增3000万元用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完成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择优扶持。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继续支持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健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各类就业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城乡低保补助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50元和142元;散居孤儿和机构供养孤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和1100元。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省级安排52.6亿元,巩固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和薄弱学校改造,对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以奖代补,优化壮大农村教师队伍,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安排4亿元,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农村中心镇(村)教师周转房建设试点,逐步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继续提高省属本科和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安排2亿元支持申建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安排奖励资金2.8亿元,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
●支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支持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按照年人均筹资不低于60元的标准,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安排2.5亿元,实施省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省属重点医疗机构提升特色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卫生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至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至50元。安排6.4亿元,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奖励,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进行扶助。
●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省级安排5.4亿元,持续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建设,完善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安排4.8亿元支持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安排3.6亿元支持实施全民健身和奥运争光计划。安排1.3亿元支持中原考古博物院和省直剧团剧场建设。加强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督管理。
●支持公共安全建设。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省级安排17.8亿元支持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安排5.3亿元支持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二)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79.2亿元,同口径增长7.5%,加上中央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3431.6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6710.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79.7亿元,增长8.5%,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1.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710.8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市县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728.5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入16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173.3亿元(返还性收入405.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7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9.6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53.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亿元,扣除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15亿元后,与2016年完成数基本持平。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77.7亿元,下降2.1%。其中:增值税34.9亿元,同口径增长12.3%;企业所得税42.4亿元,下降11.5%,主要是烟草行业销售下滑、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城市维护建设税等0.5亿元,增长1.2%。
●非税收入87.3亿元,增长17.5%。其中:专项收入39.1亿元,下降15.6%;行政事业性收费15.9亿元,下降11.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8.1亿元,增长349.3%,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从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影响。
支出安排。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728.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85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674.3亿元(返还性支出303.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949.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21.5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省级使用(含待分配)168.1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1.1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5亿元,比2016年预算增长4.9%。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亿元,增长5.3%;
●教育支出146.3亿元,增长12.3%,加上拟用债券资金安排的重点教育项目17.7亿元,实际增长26%;
●科学技术支出35亿元,增长35.6%,主要是增加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2亿元、新增院士基金1亿元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亿元,增长1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2亿元,加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转列社保基金预算,按可比口径增长1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3亿元,增长14.9%;
●农林水支出65.5亿元,增长34.8%,主要是扶贫支出增加较多以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涉农支出转列此科目反映;
●住房保障支出14.2亿元,增长19.7%,主要是工资调整后住房公积金增加及省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增加;
●统筹基建12.8亿元,与上年持平;
●预备费20亿元,与上年持平。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政府债券收支暂不编入年初预算,待中央下达我省债券额度后再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78.7亿元,下降9.2%,加上中央补助18亿元,上年超收269.3亿元,收入总计196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59.2亿元,增长2.1%,加上调出资金6.8亿元,支出总计1966亿元。
(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8.1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入155.8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8亿元,上年超收收入4.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8.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60.1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2.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省级使用(含待分配)5.7亿元。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2亿元(含上年超收安排4.4亿元);
●车辆通行费支出106.7亿元;
●彩票公益金支出24.3亿元;
●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5.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代编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1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5亿元,下降53.8%,加上上年超收12.2亿元,收入总计21.7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2亿元,下降74.4%,加上调出资金5.5亿元,支出总计21.7亿元。
(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根据2016年省级国有企业经营状况,2017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3亿元,其中当年收入5亿元,上年超收收入2.3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3亿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其余资金用于国企改革成本性支出和资本金注入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代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67.2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158.7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95.7亿元,预计当年结余71.5亿元,年末累计结余2210.7亿元。
(2)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省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209.1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363.4亿元;省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277亿元,当年收支缺口67.9亿元,累计结余931.7亿元。主要项目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8.5亿元,支出1062.8亿元,当年缺口84.3亿元,累计结余809.1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1.9亿元,支出181.9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7亿元,支出1.9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3亿元,支出20.7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1亿元,支出7.4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7亿元,支出2.2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河南省2016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17年1月10日,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8.8亿元,主要用于保障1月份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项目支出0.2亿元,主要是预拨省“两会”经费、安排省双拥办慰问经费等。同时,按照预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省级提前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08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568.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12.6亿元。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重点做好专项资金细化、规划评估调整、规划期现行收支政策预测分析等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建立较为成熟的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强化规划约束力。加快推进市县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统筹推进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和财政信息化建设。在全面梳理预算管理流程的基础上,积极运用云计算技术,加快推进系统整合暨一体化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建设,将优化后的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中,继续探索开展财政经济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精准治理能力。
●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全面推进省直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和市县综合治税工作,探索开展涉税信息分析比对应用,深入查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拓展涉税信息利用链条,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按照国家要求,从2017年起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相关支出予以重点保障。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专款专用规定。稳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2017年省级专项资金数量压缩至170项,市县专项资金数量明显减少。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要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研究政府债务政绩考核细则、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等办法,进一步落实债务风险预警、限额管理和债务信息月报等制度,实现所有被风险预警市县全部退出。研究加强或有债务监管,力争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创新工作机制,鼓励通过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对于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有关财政资金要逐步由“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
●提高县级基本保障能力。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加大对收支缺口大、财政困难地区的倾斜力度,缓解县级财政运行困难,提高县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
●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
●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结转结余资金限期分配或支付,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下达速度和拨付效率,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