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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基金的公示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12-01 1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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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2156号),经初审、尽职调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2016年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基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1129。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合作基金

河南省产业促进基金、河南嘉信创投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河南军民融合产业基金。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基金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海鹏,0371-65802227

                 201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