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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10-20 10: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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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

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年9月27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朱焕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全省财政决算和今年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5年,全省各级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3044.5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2990.2亿元,实际完成3016.1亿元,为预算的100.9%,增长10.1%;全省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5170.7亿元,执行中加上中央追加、政府债券等资金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7028.2亿元,实际完成6799.4亿元,为预算的96.7%,增长12.8%。

省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158亿元,实际完成164.6亿元,为预算的104.1%,增长21.8%;省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740亿元,执行中加上中央追加、政府债券等资金安排支出,减去补助市县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908.4亿元,实际完成828.8亿元,为预算的91.2%,增长3.5%。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35.1亿元,比上年减少353.5亿元,下降19.8%,主要是从2015年起地方教育附加、森林植被恢复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16.6亿元,比上年减少204.7亿元,下降11.9%。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4亿元,下降11.2%;支出完成139.8亿元,增长8.2%。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低于收入较多,主要是土地类收入大部分补助市县,列为市县支出。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2.1亿元,支出完成6.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7.3亿元,支出完成3.9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912亿元,支出完成1679.5亿元,收支结余232.5亿元,滚存结余2010.8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79.5亿元,支出完成894.2亿元,收支结余85.3亿元,滚存结余1019.6亿元。

全省和省级决算详细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

总体看,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各级财政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围绕实施《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深入贯彻积极财政政策,强化调控保障职能,统筹安排资金,集中财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点报告以下事项:

(一)财政杠杆效应充分发挥。改革财政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积极服务稳增长保态势。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设立3支总规模3000亿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2015年落地1199亿元,缓解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压力。通过整合原有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先后设立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农业发展、科技创新风险投资等8支基金,首期总规模210.2亿元,其中财政出资42.5亿元,初步构建了新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积极与国开行、农发行合作,融资支持推进全省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工作开创了地方与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的“河南模式”。2015年累计筹措资金1782.6亿元,较好支持了保障房建设。加大力度推进PPP项目实施。截至2015年底省财政厅PPP项目库公布入库项目共690个,总投资7895.5亿元;已开工建设项目109个,总投资1231.2亿元。财政部推介的全国第二批示范项目中我省共41个项目入选,占总数的五分之一,数量居全国第一安排省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6亿元,引导市县政府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11.95亿元,带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增量877亿元,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首次自行组织发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1424.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120亿元,新增债券304.9亿元,实现了“结构合理、利率优化、发行顺利”的目标,初步匡算仅置换债券一项每年节约政府财务成本约70亿元。

(二)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落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支出。全省财政民生支出526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7.5%,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其中投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资金1071亿元,为人民群众办了一批实事好事,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实施“两免一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工程,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深入实施各类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提高我省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高龄、失能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支持重大卫生项目建设,保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下达扶贫专项资金29.3亿元,支持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认真落实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补助资金,首批试点迁建工作顺利推进。研究制订省扶贫搬迁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进一步拓宽扶贫投资渠道,确保扶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

(三)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坚持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最突出的财政中心工作抓紧抓实,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在总结2015-2017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省级2016-2018年财政规划滚动编制工作,形成了中期财政规划基本框架,改进了预算管理机制,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5亿元资金中,年初共有663.1亿元资金细化到执行单位或具体项目,细化率达到81.4%,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奠定了坚实基础。推进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协调,将地方教育附加等11个项目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达到43.7%,初步形成了统筹管理、互为补充的完整预算体系。印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初步建立了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进了财政资金优化配置。继续加大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力度,除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外,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整合归并到245项,2016年预算编制时进一步整合至194项,避免了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积极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省级累计收回存量资金51.6亿元,重点用于稳增长政策落实。除涉密部门外,省直95个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更加细化规范,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对重点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有机衔接,强化了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认真落实国家税费政策,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加大清理取消收费工作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四)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把《预算法》各项规定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遵循,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大《预算法》宣传贯彻力度,梳理新预算法的十大变化,报送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对基层财政工作人员培训辅导,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从2015年起报省人大审批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口径扩大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完善2016年省级财政预算草案内容,首次代编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支出全部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分市县编制;细化97个省直部门预算草案,分部门编制预算基本情况说明、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草案的细化程度和完整性进一步提高,方便了人大审议监督。先后组织开展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等数十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维护了《预算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省审计厅对省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和市县按照审计意见,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省财政厅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工作,有的问题已在审计过程中整改,有的问题正在从制度建设层面研究具体整改措施。

二、2016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后几个月重点工作

(一)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从5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地方级收入由原来的25%调整为50%,改征增值税由原来100%归地方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各50%全省各级人大批准的2016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3235亿元,比上年增长7.3%。根据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各级政府对年初预算进行了测算调整,调整后收入预算为3090亿元,同比增长7.4%。1-8月完成2099.1亿元,为预算的67.9%同比增长10.4%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6158.8亿元,执行中加上中央追加、政府债券等资金安排支出,截至8月底,调整后支出预算7001亿元,实际完成4725.7亿元,为预算的67.5%,同比增长14.9%

省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150亿元,1-8月完成94.4亿元,为预算的62.9%,比上年同期增长0.4%。省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815亿元,执行中加上中央追加、政府债券等资金安排支出,减去追加市县支出,截至8月底,调整后支出预算1068.5亿元,实际完成644.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0.3%,比上年同期增长12.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各级人大批准的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601.1亿元,1-8月完成95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32.8%。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1764.1亿元,执行中加上中央追加、政府债券等资金安排支出,截至8月底,调整后支出预算1927.6亿元,实际完成1045.1亿元,为预算的54.3%,比上年同期增长15.4%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80.5亿元,1-8月完成1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8%。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5.2亿元,执行中调整为167.7亿元,1-8月完成8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各级人大批准的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2.1亿元,支出预算14.6亿元。1-8月收入完成5.6亿元,为预算的46.3%。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5亿元,支出预算5.3亿元。1-8月收入完成2.9亿元,为预算的57.3%,支出完成210万元,为预算的0.4%。今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用于支持省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脱困,待国有企业改革目标和脱困措施确定后,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时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各级人大批准的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968.2亿元,支出预算1805.6亿元。1-6月收入完成1151.4亿元,为预算的58.5%;支出完成886.5亿元,为预算的49.1%。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982.8亿元,支出预算953.5亿元。1-6月收入完成564.1亿元,为预算的57.4%;支出完成479.6亿元,为预算的50.3%。

(二)前8个月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税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收支管理,财政收支总体实现平稳增长。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回暖以及前期营业税清缴较多。但全省工业税收持续低位运行,1-8月累计,工业增值税、工业企业所得税分别下降4.6%10.8%,比上年同期扩大7.9个百分点和16.4个百分点,全省工业经济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支出方面,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4.9%,其中民生支出合计3591亿元,增长18.4%就业、教育、科技、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三)后几个月重点工作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入中低速增长,新增财力受到较大影响。后几个月,随着“营改增”减税效应的逐步显现以及全省工业税收持续低位运行,预计财政收入增幅将进一步回落。同时,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调资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任务也在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特别是一些市县受产业结构影响,收入增幅下滑,保工资、保运转压力越来越大,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及本次会议有关决议,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调控职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保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加快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涉税信息分析利用,加大税收专项检查力度,扩展涉税信息应用领域,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堵塞征管漏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严禁虚收空转和乱收乱罚,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决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健全部门间会商沟通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确保资金尽快分配落实到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的督导,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牢固树立财政支出“紧平衡”理念,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保重点、保民生。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2.积极支持稳增长保态势。统筹运作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中小企业发展、“互联网+”产业发展等基金,尽快将基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完善基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基金使用效益,支持相关产业加快发展。切实抓好政府债券发行和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拉动投资增长。积极运作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一带一路”投资基金,切实缓解市县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压力。研究完善并尽快出台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为工程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继续加大PPP模式推广力度,完善配套管理办法和项目指引,积极争取国家PPP引导基金支持,强力推进PPP项目落地。足额安排债券等资金,积极支持米字形铁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着力盘活各领域财政存量资金,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认真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落实好“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发展减负助力。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成省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重点支持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尽快开展省属煤炭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试点。

3.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围绕“转、扶、搬、保、救”的要求,严格执行扶贫攻坚的5个办法、5个方案和5个专案,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加快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确保资金投向最重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准确的对象,精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加快建立政、银、投、保、担“五位一体”支农和扶贫融资机制,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三农”及脱贫攻坚。

4.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认真做好省级20172019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市县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形成基本成熟的编制框架、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以转职能、提效能为重点,加快推进省级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和财政大数据建设,基本完成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和信息系统整合,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为重点,全面建立内控制度,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财政体制。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督促高风险地区积极化解债务风险。探索推广符合我省省情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加大新增公共服务项目的购买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抓好重大财政政策和财税改革措施落实,对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继续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圆满完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