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10-14 11:25:52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我省安排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21.8亿元,支持煤炭钢铁企业开展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目前处于网上公示阶段。除三大煤业集团外,同时获得资金支持的还有地方煤炭和钢铁企业。此次资金拨付为预拨性质,三大省属煤炭企业目前已获预拨专项奖补资金14亿元;剩余7.8亿元待公示期结束后由省财政厅分别拨付给相关煤炭钢铁企业。
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包括:企业为退养职工按规定需缴纳的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以及需发放的基本生活费和内部退养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规定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历史欠费;弥补行业企业自行管理社会保险收不抵支形成的基金亏空,以及欠付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其他符合要求的职工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