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08-26 09:08:08
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将原纳入政府性基金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此项政策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0多万元。同时,将基金结转资金超过2015年当年收入30%部分106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增强了公共预算的统筹能力。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7.4亿元,重点支持了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县乡公路桥梁建设等。争取政府债券资金606986万元(不含兰考),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铁路建设、精准扶贫、安全饮水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有效缓解了我市债务集中还款压力,刺激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深入推进税收体制改革。积极与国税、地税部门进行沟通衔接,扎实推进试点纳税人交接工作,完善试点行业征收管理,主动沟通增减变动情况,准确界定试点纳税人跨改革节点的应税行为征收归属问题,严防“两不管”,确保税源不流失,切实将“营改增”政策落实到位。
四是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对各单位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收回。截至6月底,市本级共收回存量资金2.9亿元,收回资金陆续用于民生支出和重点领域。截至目前,市本级已支出1.1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老年养护楼建设和水投注册资本金等方面支出。
五是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组织召开了全市PPP项目推进会,并在尉氏县举办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培训会;积极争取上级奖励资金,祥符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获得河南省PPP开发性基金资助2054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批PPP项目征集工作,审核后提交省财政厅14个项目,有8个项目列入省意向库,占全省的18%;出资5000万元,激活了“浦银汴投城市运营发展基金”,为全市PPP项目更快落地开工提供了资金保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6个PPP项目落地开工。
七是全面落实公务交通补助和购房补贴政策。拨付资金6100万元,确保市直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于6月30日前发放到位。累计拨付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资金11785万元,全面落实《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住房消费暨农民进城购房工作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