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建设处 | 发布时间:2016-06-22 17:43:57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豫建村镇〔2016〕6号)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于2016年6月20-21日组织了2016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补助资金评审工作。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从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及工作组中选调包括城乡规划、建筑、文物古建、文化、国土、旅游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竞争性的方式进行具体评审。采取分组初评、主任会议汇总复核、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的方式,同意将45个传统村落列入2016年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建议名单。经研究确认,现将2016年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6年6月22日-6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联系电话:0371-68080866;0371-65808918
传 真:0371-68080866;0371-65808918
附件:2016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名单.doc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