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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健全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06-02 11: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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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三门峡市出台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健全政策支撑体系进行部署,力求原有政策有突破、新的政策有实招。 

  一是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意见》要求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市级财政优先安排扶贫资金并保持逐年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255个贫困村符合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资金安排条件的,按照应扶尽扶要求,三年内落实完成。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从2016年起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增加对贫困地区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投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支持县级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捆绑集中使用,充分体现了增加扶贫投入、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的要求。 

  二是加大金融扶贫力度。金融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扶贫开发的关键所在。《意见》强调,金融服务保障要围绕农户生产经营和产业扶持推进金融创新,积极探索多层次、多品种、多方式、功能互补的农村金融服务产品,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投入机制,有效解决“钱从哪里来”“投到哪里去”的核心问题。 

  三是加大扶贫开发用地支持力度。《意见》指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和补助资金时,要向贫困地区倾斜。 

  四是加大资产收益脱贫机制建设力度。《意见》提出,在不改变用途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或贫困残疾人。积极探索合作扶贫新模式,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为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