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03-31 16:45:2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编制,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4年,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财政数据等有关信息,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知情权,进一步推动了“阳光财政”建设。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省财政厅主动公开信息1560条,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文件、政策法规、财政数据、通知公告、机关建设、处室新闻等内容。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我厅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着力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两会”结束后,我们立即公开了省人代会批准的省级预算,督促指导省直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公开了部门预算。除涉密信息和涉密部门外,省级财政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省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由去年的“一府两院”扩大至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部门,数量由40家增加至96家,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预算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大幅提高。8月份,参照预算公开的口径,省级公开了2013年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同时,加强市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市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步伐,切实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
2、及时公开财政政策、数据和资金情况。一是公开财政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将新出台的财政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在门户网站指定栏目公开。二是公开财政数据。及时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企业经济效益分析情况在相关栏目进行公开。三是公开项目指南。针对部分需要公开申报项目的专项资金,及时公布资金情况和项目申报指南,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知信息。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财政厅门户网站。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丰富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最新工作动态和有关需要向社会告知的信息。2014年,日博备用网址网站日均浏览量近3000次,成为财政厅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
2、新闻媒体。累计在主要新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420多篇,特别是,2014年年初在河南日报策划财政支持航空航、粮食核心区、产业集聚区、民生改善4篇系列报道;在河南日报头版发表支持我省高标准粮田建设、全面部署财税改革、“营改增”试点运行平稳、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七大财政政策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全省“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4.2%等文章,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好反响,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9月份,召开实施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规定,主动答疑解惑。
3、微信平台。为进一步适应信息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从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6件。其中有6件不属于财政厅负责事项,我们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其余40件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厅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经财政部复议,维持我厅的行政行为。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收费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财政信息公开再次迈上了新的台阶,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比如预算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方法和渠道还不够多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预决算公开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二是加强市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三是继续完善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更新网站栏目设置,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提升网站更新频率。四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有效公开财政信息,主动应对社会舆情,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