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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税体制——我省财税部门相关负责人就“营改增”联合接受采访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3-10-22 09: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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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芦 瑞  赵振杰 实习生    王 丹

  截至81凌晨,全省已确认纳入国税管理的“营改增”纳税人达到31182户,我省步入“营改增”时代。接下来“营改增”的工作重点是什么?试点后对纳税人还将采取哪些后续服务措施?

    8月1,我省“营改增”正式实施首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人联合接受了本报采访。

    增值税将全面取代营业税

    鲁玉(省财政厅副厅长):此次纳入试点改革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也将纳入改革范围,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届时增值税将全面取代营业税。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税务等部门,从三个方面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试点改革分析评估。密切关注试点改革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我省已出台了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指导意见,各级财政部门将细化工作流程,加快审核拨付,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做好财税政策研究。“营改增”不是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简单转换,而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将会引发一系列需要研究的问题,包括如何完善财政体制、构建地方税体系、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等。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以“营改增”试点改革为切入点,深入基层和企业调研,主动探索研究,推动构建有利于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财税体制机制。

    还会有大批企业纳入“营改增”

    王建平(省国税局总会计师):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行: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进一步做好纳税辅导工作,确保全省的“营改增”纳税人都能够按照要求进行纳税申报;进一步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及时研究税制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纳税人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关注加强税务管理,防止在“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虚开虚抵等违法行为,为迎接下一期“营改增”纳税人的接收工作做好准备。

    按照税制改革的方向,今年底就将有一大批服务企业陆续纳入增值税的管理。届时,抵扣范围将能够进一步扩大,“营改增”初期出现的部分企业税负加重的状况也会逐渐得到解决。 

    杜绝留下“两不管”真空地带

    楚新民(省地税局副局长):“营改增”后续管理,地税部门将着重做好清理工作,确保应该移交的纳税人一户不漏地全部移交;还将调整征管方式,杜绝管理真空。

    对“1+7行业试点纳税人实行“营改增”改革后,由于主附税种分别由国税、地税部门征收,在税收征管上出现了一大批国税、地税“共管户”。随着主体税种的移交,给地税部门征收“共管户”附征税种带来一定管理难度,单纯的“以票控税”管理方式已无法满足当前征管需求。对此,地税部门将积极转变征管观念,及时调整征管方式,探索“以票控税”与“信息管税”相结合的征管手段,依托信息手段实现信息共享。试点改革正式实施后,地税部门将继续加强与国税部门沟通衔接,了解“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后续信息,杜绝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之间留下“两不管”的真空地带。

82《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