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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理财 为民服务
——党的十六大以来财政发展改革成就

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11-08 10: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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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 谢旭人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客观要求,是基于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所做出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迫切需要,对于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和利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显著成就,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国内生产总值(GDP)由2002年的12万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47.2万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了1.5倍;人均GDP由2002年的1135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5432美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了1.4倍。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十年增长近2倍;农民收入连续8年保持较快增长,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77元。国际地位和综合国力显著跃升,我国经济总量占全球经济总量的份额,由2002年的4.4%提高到2011年的10%左右,经济总量世界排名从2002年的第六位,上升至2010年以来的第二位,外汇储备规模自2006年2月起位居世界第一。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进出口贸易总额从2002年的6200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3.6万亿美元,由世界第五位上升到第二位,出口总额跃居世界第一,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对外直接投资居世界第五。社会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2002年全国城镇化率为39.1%,2011年已超过50%。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全面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初步形成了覆盖13亿城乡居民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最低生活保障、公共卫生、就业、住房保障等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这十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民财富积累最快、老百姓得实惠最多、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提升最明显的时期之一。

  全面推进财政发展改革,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公共财政具有稳定经济、配置资源、调节分配、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能,是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财政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财政工作宗旨,全面推进财政发展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国家财政实力进一步壮大。十年来,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建立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收入规模不断迈上新台阶。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由2002年的1.89万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0.37万亿元,年均增长20.82%。财政实力的不断壮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全国公共财政支出由2002年的2.21万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0.89万亿元,年均增长19.39%。同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比重稳步提升。

  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加强。财政政策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针对经济运行的不同形态,需要及时采取适当的财政政策措施组合。十年来,财政部门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着力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定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协调发展、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根据经济运行情况的变化,先后相机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综合运用预算、税收、国债、贴息、转移支付等多种政策工具,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并强化与货币、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力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和可持续性。通过不断探索,我国财政宏观调控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即由被动调控向主动调控转变,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由单一手段调控向运用综合工具调控转变。这些转变标志着,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不同经济运行形态需要的,包括目标定位、政策取向、工具组合、时机选择、组织实施等一系列要素在内的财政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能力显著增强。

  财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显著成效。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党的十六大以来,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十年来,全国财政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等民生领域的支出保持了快速增长,2011年全国公共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38539亿元,比上年增长31.7%;用在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35737亿元。在国家财政持续有力的支持和推动下,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全面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大力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稳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有效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从就业人员扩大到非就业人员,从城镇居民扩大到农村居民,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随着政府卫生投入的大幅增加和各项改革的稳步推进,群众个人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建立并不断完善财政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持续增加资金投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支持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对外文化交流,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得到明显改善。同时,积极支持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有力保障了受灾群众和地区生产生活,支持和推动了灾后恢复重建。

  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新的巨大成就。各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政策,不断加大财政农业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涉农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十年来累计安排“三农”支出超过6万亿元,年均增幅超过20%。2011年全国公共财政“三农”支出29342亿元,占到全国公共财政总支出的26.9%,比2010年增加5129亿元,增长21.2%。财政支农力度的不断加大,有效推动了农村改革发展。通过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进一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加快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步伐,使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国家财政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农业发展连上新台阶,农业农村经济充满活力,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稳步提高,2011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3.5%,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4.8%,粮食生产实现半个世纪以来首次连续8年增产。农民收入连续8年较快增长,消费能力和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民生活和农村面貌发生巨大的可喜变化。

  财政支持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党的十六大以来,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政策创新和制度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取得了积极进展。不断增加财政科技支出,有力支持了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等,促进加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加大对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了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企业“走出去”,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力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等生态环保项目,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进一步完善了退耕还林政策,稳步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及时出台和不断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2011年,中央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增加到34881.33亿元,为2002年的8.7倍,年均增长27.1%。如果以东部地区为100,2011年中西部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分别为39和48;享受中央转移支付后,中西部地区人均财政支出分别达到72和97。通过中央财政的财力转移与调节,东、中、西部之间的财力差距明显缩小,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了地区协调发展。

  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健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是我国深入推进市场化取向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以来,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着力建立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分税制财政体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改革出口退税分担机制,简化了中央与地方体制结算关系,积极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规范了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加快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了公共财政预算制度,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探索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汇总试编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取消了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了预算管理,初步建立了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深入实施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多项重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了以公正、公开、规范、透明和绩效等为主要特点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为加强政府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遵循“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调整完善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和资源税等税收制度,开展了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政统一、结构优化、公平合理、调控有力的政府财政收入体系。同时,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改革,在推动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根据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财政管理规律,更新财政管理理念,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财政法制建设,财政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财政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得到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广大财政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着力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建立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年初预算到位率明显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显著增强。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补充和调用,地方也普遍建立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县乡等基层财政建设不断加强,财务会计等各项财政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政府债务管理逐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力度持续加大,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向社会公开了中央财政年度行政经费支出总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地方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也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建立健全了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基本构建了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财政监督机制,实现了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的转变,“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顺利完成了金财工程一期建设任务,信息化建设与财政业务管理融合更加紧密,应用支撑平台在省级和地市级财政部门全面推广实施,22个省份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贯通,财政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持续推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为财政发展改革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实的人才保证。

  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拓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国际地位稳步提升,世情国情的变化对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财经领域务实开展全球性多边对话与合作,积极参加国际经济政策协调,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有效服务于国家整体外交,为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等双边财经对话与合作机制,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和经济体的财金合作不断加强。利用东盟+中日韩财长会议等机制,推动区域务实合作,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深入融合。广泛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以及建立自由贸易区等多边、区域、双边关税谈判及经贸合作,提升了我国在国际交流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参与二十国集团财政及央行部长级非正式对话、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等多边机制和论坛,以建设性的姿态参与国际气候变化融资谈判和磋商,加强与国际经济政策的协调,提高我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话语权,有效维护了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推动世界银行(简称世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治理结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2010年,我国在这两个国际组织中的投票权分别由2.77%、3.65%增至4.42%和6.07%。通过参加世行、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简称国际农发基金)、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的理事会、执董会等重要会议,进一步增强了我国在国际发展援助领域中的话语权和国际发展规则制订中的参与权。

  总的看,过去十年,随着我国财政实力的不断壮大,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共财政特征日益显现;财政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财政政策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财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重大进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财政支农力度不断加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格局逐步形成;财政支持调结构和转方式取得显著成效,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财政体制、预算制度、税收制度等改革积极推进,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深入人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财政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有效服务国家整体外交大局和国内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这些成绩,生动而鲜明地体现和反映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的新的巨大成就,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蓬勃生机和强大活力,也为新时期继续推进财政发展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五个注重,推动财政科学发展

  过去的十年,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财政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第一,注重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各级财政牢固树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理念,从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努力发挥财政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优化经济结构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以及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作用,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注重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财政部门牢固树立、始终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自觉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和调节收入分配等各种关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发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支出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三,注重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牢固树立、始终坚持深化改革是科学发展强大动力的理念,敢于和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公共财政体系基本形成,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与完善。

  第四,注重强化管理、提高财政绩效。牢固树立、始终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一手抓建章立制,一手抓管理执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扎实推进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切实增强执行力,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注重建设队伍、提升干部素质。牢固树立、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和队伍建设是基础建设的理念,按照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科学选人用人,强化班子建设,完善培训机制,健全学习制度,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推动财政发展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认清形势,开创财政发展改革新局面

  未来一段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历史性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国际看,经济全球化将在曲折中继续发展,国际产业分工和贸易格局将出现深度调整;国际地缘政治、能源资源争端、宗教文化冲突等此起彼伏,将深刻影响力量均衡,全球治理结构将会出现显著变化;气候变化和能源资源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制约将进一步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责任,全球公共产品的需求空前增长。从国内看,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内需潜力巨大,未来仍将进一步释放;长期发展积累的技术、装备条件,促使生产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但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人力资源供给有保障但人口红利逐步消失,自然资源和环境承载压力加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但各项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的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这些都对做好新时期的财政发展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积极稳妥、科学管理的原则,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财政部门将一以贯之地坚持和践行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处理好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使财政调控能力明显增强,财政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财税改革取得新的突破,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将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政策体系,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控制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发展的后劲和可持续性。二是坚持不断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实现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财政收入结构更加合理,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步提高。财政用于“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支出力度加大。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财税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体制,逐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健全以现代国库制度为特征的财政资金管理体系。四是坚持科学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财政法制,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