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11-01 11:19:11
财政部今天发出通知,宣布将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