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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三农”投入稳定增长
保障机制逐步形成完善

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10-25 1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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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财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为赢得“三农”发展黄金期做出了重要贡献。2003-2012年,中央财政“三农”投入累计超过6万亿元(2012年数据为年初预算数,下同)。总量上,中央财政“三农”投入从2144亿元增加到12286.6亿元,翻了两番还要多;速度上,中央财政“三农”投入年均增长21%,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年均增长4.5个百分点;比重上,中央财政“三农”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3.7%提高到19.2%,达到将近五分之一。从千亿到万亿,数量级跨越的背后,是中央财政“三农”投入稳定增长保障机制的逐步形成完善。

  稳定增加涉农补贴规模

  从2002年安排1亿元设立良种补贴开始,中央财政涉农补贴种类不断增加,范围逐渐扩大,标准日益提高,到2012年已经形成了包含四项直接补贴、造林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在内较为完整的补贴政策体系,补贴规模达到2000多亿元,大大改变了国家与农民直接的利益分配关系。

  一是实施四项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从最初大豆1个品种扩大到水稻、玉米、小麦等10个品种,基本实现主要产区全覆盖。农机购置补贴单机补贴限额多次大幅提高,种类扩大到12大类46小类180个品目,共补贴各类农机具约564万台(套),受益农户约439万户。实施粮食直补政策,首次建立国家对数亿农民的直接补贴渠道。不断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弥补农资价格上涨造成的种粮成本增支。

  二是实施农林生态保护和畜牧良种补贴。建立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逐步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市、旗)。探索实行符合国情的造林补贴政策,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省份。陆续出台生猪、奶牛、肉牛、绵羊等良种补贴政策,全国共有300多万农户直接受益。

  三是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增加到玉米、水稻、小麦等15个,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平均达到80%左右,累计带动农业保险累计实现保费约600亿元,为5.8亿户次投保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78万亿元。

  四是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自2006年7月1日起,对经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统一扶持20年。截至2011年底,全国纳入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政策范围的移民共计2394万人。

  五是实施消费补贴。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销售价格13%补贴,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逾2.5亿件,实现销售额6000多亿元。

  着力加大现代农业投入力度

  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硬件”,提升农业科技水平“软件”,改善农林生态“环境”,为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年间,中央财政用于这一方面的投入始终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先后实施三批共1250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基本覆盖了农业大县和产粮大县。启动2209条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累计治理河长1.25万公里。安排小型病险水库完成除险加固任务5.27万座,占到现有小型水库一半以上。支持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整治、复垦,加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开展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重点商品粮棉油基地建设,促进粮食等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

  二是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积极支持农业领域科研工作,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示范,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初步建立起了符合农业科研活动规律、农业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的财政农业科技投入体系。

  三是调动主要农副产品生产大县积极性。出台产粮大县奖励政策,逐步创新推出产油大县、超级产粮大县和超级产粮大省奖励政策,有效缓解产粮(油)大县的财政困难。设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累计支持生猪调出大县1799个。

  四是大力支持农林生态保护和建设。分期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累计减少森林资源消耗10.39亿立方米。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正式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结束了森林生态效益无偿使用的历史。严格规范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支持实施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完成治理面积7.63万平方公里。

  五是支持农业抗灾减灾救灾。陆续出台粮食主产区抗旱浇水、冬小麦“一喷三防”等措施,支持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度汛及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开展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基层动物防疫,推动气象直接服务“三农”,实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落实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政策,多次提高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标准。

  大幅度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十年间,中央财政通过大规模、超常规的投入,逐步将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构建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安全保障网络。到2012年,中央财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已经将近占到“三农”支出的半壁江山。

  一是优先促进农村教育均衡发展。从2006年春季学期起,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起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国约1.3亿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2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陆续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支持改善农村教育条件。

  二是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在试点五年内,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由2003年20元/人·年提高到2012年240元/人·年。截至2011年底,参合人数达到8.32亿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门诊统筹普遍推开。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后,困难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三是推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过3年试点,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制度全覆盖,1亿多城乡老人按月领取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和月人均补助水平。

  四是大力促进农村文化计生事业发展。支持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支持实施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五是统筹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和基础设施改善。积极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引导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保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覆盖到中西部地区所有县和部分东部地区陆地边境县,超过2/3省份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支持全国新改建农村公路272万公里,逐年提高强农惠农富农项目在中央基建投资中所占比重。

  勇于承担改革必要成本

  为增添“三农”发展活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顺利进行,中央财政积极安排相关支出,勇于承担取消农业税收制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所带来的必要成本,构建了促进农业农村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推进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从2006年起,提前3年时间全面取消农业税,终结了延续2600年历史的“皇粮国税”。二是推进县乡机构改革。到2011年底,全国33631个乡镇已完成或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占总数的98%,初步建立了符合农村实际和乡镇工作特点,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三是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累计建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98.5万个,惠及亿万农民。四是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村信用社保值储蓄补贴等政策,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推进涉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五是支持涉农体制改革。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将家庭承包经营从耕地扩大到林地,丰富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此外,还积极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农林水气事业管理体制等改革,推动建立促进农林水气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在不断加大直接投入的同时,中央财政还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财税杠杆,积极开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引导和激励企业、民间团体、金融机构和农民群众等增加投入,充分利用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贷款,初步形成了支持“三农”发展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从千亿到万亿,是起点而不是终点,是开始而不是结束,是出发而不是到达。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央财政将积极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续写“三农”发展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