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08-13 15:50:57
从2009年到2011年,我国每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券”)2000亿元,3年来累计发行6000亿元。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从3年实践情况看,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对地方政府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政策、保障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改善民生进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是我国探索建立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的破冰之举,为全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预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地方债券规模区域分布看,中西部占比较高。其中,东部1793亿元,占29.9%;中部2059亿元,占34.3%;西部2148亿元(西藏未发行),占35.8%。从用途看,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6000亿元地方债券资金中,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1303亿元,占21.7%;用于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不含水利)925亿元,占15.4%;用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1186亿元,占19.8%。
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认为,3年来,发行地方债券主要取得了四方面的成效:
一是增强了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保障了积极财政政策的顺利实施。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大规模地增加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要求地方政府相应安排配套资金,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本级政府投资。由于经济增长下滑,地方减收增支压力较大,地方配套资金及扩大本级政府投资所需资金难以通过经常性收入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起到了雪中送炭的积极作用。
2009—2011年,各地安排用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地方配套的债券资金3639亿元,占总额的60.65%,安排用于地方自行确定项目的债券资金2361亿元,占39.35%,有效缓解了地方配套困难。
据山西省反映,2009—2010年,该省通过债券资金安排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83亿元,占全部配套资金的92%,极大地缓解了资金配套压力,并带动了全省经济复苏。在增强地方配套能力的同时,债券资金对撬动社会投资也起到了积极作用。据天津市反映,2009—2011年地方债券资金,累计带动民间资本378亿元投向社会关注的民生项目。
二是促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中央重大民生项目及地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改善民生的进程。2009—2011年各地共安排债券资金1303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占债券总规模的21.7%,其中2011年671亿元,占地方当年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的57.2%。
据了解,陕西省2009—2011年共安排债券资金98.6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占全部债券资金的50.8%。由于资金保障有力,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48万套,开工率位居全国第一,有20万户群众搬进新居。山西省大同市三年来将省级转贷的25亿元债券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09万平方米,16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因此受益。吉林省将债券资金42.8亿元用于“暖房子”等民生工程,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河南省2009—2011年投入民生领域的债券资金总额达到229亿元,占该省债券资金总规模的83.54%,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40.1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69.3亿元,医疗卫生和教育文化76.4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较大程度降低了地方政府融资成本。2009—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为2.8%,远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平均利率(6.17%)和企业债中的城投债平均发行利率(6.42%)。据此计算,6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共应支付利息619亿元,相比银行贷款利息和城投债利息分别节省690亿元和743亿元。
四是为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举债主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向银行贷款或发行企业债,存在规避法律约束、举债规模不易监控、缺乏规范管理、融资成本较高等诸多问题。相比之下,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符合《预算法》的规范举债方式。债券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并报同级人大审批,债券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监管较为规范。这种规范的操作方式,为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