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08-13 15:45:24
一是加强内部监管。为保证资金规范分配、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进一步完善资金项目分配流程,在流程设计中做到责任明确、环节清晰,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环环相扣的有机链条。
二是加强外部监管。将继续坚持主动邀请厅监督检查局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效益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把当年资金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与审计厅沟通,及早确定审计内容;按照国家办要求做好年度综合性检查工作。
三是加强共同监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前期立项、中期检查、竣工验收各方面、各层次的监管,形成内部监督控制、中介机构介入、新闻媒体和广大农民群众共同监督的局面,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到项目上、每一个项目建成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