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2-07-31 19:26:30
为做好我省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竞争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经公示的项目县抓紧时间严格按照专家修改意见进行建设方案和标准文本的修改(修改意见已发至所属省辖市),不按要求修改或修改不合格的取消其项目县资格,按分数高低由其它县依次替补。
二、项目县务必于8月5日上午10:30之前将申报资料报至省财政厅农业处、水利厅农水处,纸质材料共三份并附电子文档,纸质材料须独立装订,装订封面要注明项目县、申报项目类型名称,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按分数高低由其它县依次替补。
联系方式:财政厅农业处 0371-65808706
水利厅农水处 0371-65571030
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