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服务贸易处 | 发布时间:2012-07-19 10:03:23
豫财贸〔2012〕91号
驻马店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1-2012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年度第一批利息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建〔2012〕323号)规定,现拨付你市2011-2012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年度第一批利息补贴资金1278万元(承储企业和补贴金额详见附件),相应追加你市2012年“2220504化肥储备”预算支出指标。请严格按规定及时将补贴款拨付给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
请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附件:2011-2012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年度第一批利息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表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