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07-02 11:35:00
日前从教育部网站获悉,2009—2011年,中央在整合与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资金、确保原有投入力度不减的基础上,共安排专项资金280亿元,支持重点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校安工程。在中央资金带动下,各地加强省级统筹,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落实工程资金3000多亿元,为工程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已开工近3.5亿平方米,占规划改造的98%;已竣工3亿平方米,占86%。其中中西部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且人口稠密地区已开工1.4亿平方米,占这类地区规划改造的98%;已竣工1.2亿平方米,占86%。这些数据表明,工程实施3年多来,平均每年有1亿平方米的校舍竣工,相当于2008年一年新增校舍(1162万平方米)的8.6倍。
全国校安办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地方调研,指导各地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制定了本省(区、市)校安工程三年规划。据统计,各地3年累计落实资金3000多亿元。新疆新发地方政府债券36%用于校安工程,3年共计38.43亿元。内蒙古为校安工程筹集100亿元,山西筹集70亿元,力度之大,均前所未有。
2011年,全国校安办结合工程实施后期竣工项目不断增多的特点,举办了以竣工验收为重点的专题培训班,确保竣工项目安全使用,不留新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