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06-06 15:33:12
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空调推广实施2年并于2011年5月底暂停之后,高效节能空调推广于6月1日起再度启动。与此前不同的是,此次变频空调携手平板电视双双首次成为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推广产品。
补贴标准拿捏适度
就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决定安排265亿元财政补贴推广空调、平板电视、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五大节能家电产品后不久,相关实施细则便紧随其后亮相。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气调节器推广实施细则》、《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以下统称《细则》)。
《细则》规定,本次空调推广产品为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额定制冷量在14000W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分体式定速空调和转速可控性(即变频)空调,补贴标准依据额定制冷量、能效等级和空调类型确定为180元/台(套)-400元/台(套),其中定速空调为180元/台(套)-330元/台(套),变频空调则为240元/台(套)-400元/台(套);本次平板电视推广产品为能效1级且能效指数达到1.7及以上水平的液晶电视和能效1级且能效指数达到1.4及以上水平的等离子电视,补贴标准依据电视尺寸、能效指数确定为100元/台-400元/台。很明显,与之前空调推广相比,此次空调推广的补贴力度显得不温不火。2009年6月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空调推广的每台(套)补贴额度为300元-850元,而2010年8月补贴额度大幅调减为150元/台(套)-250元/台(套)。
对此,有关专家向记者表示,补贴标准的设置很重要,过高或者过低,都会不利于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鉴于经过之前2年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目前消费者的节能意识和企业节能产品结构调整意识都不断加强,高能效产品推广有了一定的认识基础。而且考虑到过高的补贴标准会对市场价格体系产生较大影响,一旦政策结束,可能会在一定时期内考验企业的适应能力,并影响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市场表现。因此,适度补贴显得很重要。
严格财政补贴管理
应该说,此次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调、平板电视推广不仅在补贴标准方面进行了科学的适度把握,而且对节能补贴的运行也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监管,从程序来看,不仅方便了消费者,而且也保证了补贴的安全高效运转。
《细则》明确要求,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已获得补贴并承诺配合有关检查意见后,推广企业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补贴费用不会事后返还,而是在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时当场予以减免。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空调、平板电视推广中,引入了第三方能效检测和审核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于推广情况的监督与审核力度。
推广生产企业设硬门槛
与往年类似的是,硬门槛是申请推广高效节能产品企业必须要跨越的最低要求。
《细则》要求,申请高效节能空调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年推广高效节能空调数量不少于10万台(套);年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数量不少于50万台。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一规定体现了政策在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同时,注重引导企业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提高高效节能产品所占的比重。同时,也使得一些企业会由于高效产品年推广量不达标,而无缘国家财政补贴。
据奥维咨询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5月底,在经过了2年节能产品惠民推广后,能效2级以上的定速和能效2级以上的变频空调占比达到了45%。“但随着2011年5月底推广政策暂停,高效节能空调比例迅速下滑,今年4月底数据显示,能效2级以上的定速和能效2级以上的变频空调占比锐减为26%。”奥维咨询研究院院长张彦斌向记者表示,此次节能惠民推广将大大刺激企业进行节能技术的创新、加大产品结构调整的积极性,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将有望再度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