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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范围扩大

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05-21 09: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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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企业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继续向前推进。日前,财政部决定,2012年除了推进首批实施企业继续开展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外,还决定实施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

  为了进一步巩固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成果,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水平。财政部会计司日前下发《关于继续做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对14家相关实施企业提出下一步的实施要求。主要包括工作机制、企业应用、报送要求、法律责任四个方面。

  财政部要求各实施企业高度重视实施工作,根据自身信息化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以落实;鼓励实施企业开发建立与财务报表系统结合的自动化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报送系统,有条件的实施企业应积极探索将XBRL技术应用于企业内部管理;实施企业应在2012年9月30日前正式完成报送2011年度XBRL格式财务报告的全部工作;对于实施企业报送的2011年度XBRL格式财务报告,报送企业免于承担会计责任,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免于承担审计责任。

  2011年,按照财政部要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国家开发银行、华能国际等13家大型国有企业首次执行通用分类标准,编制并提交了其2010年度XBRL格式财务报告。其中,10家企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即将向美国证交会提交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分类标准编制的XBRL格式财务报告。

  另据了解,随着2012年通用分类标准的实施范围稳步扩大,首批实施大型企业中的国家开发银行在2012年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实施序列,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加入了大型企业的实施序列。在今年的14家实施大型企业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还将首次实施财政部于2011年12月发布的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