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财政预算执行实现“开门红”
来源:国库处 |
发布时间:2012-02-28 09:24:22
元月份,在工作日比上年同期减少4天的情况下,全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财政支出增幅较高,实现“开门红”。
一、财政收入情况
元月份,全省财政总收入29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8.3亿元,增长11.5%。地方税收收入145.8亿元,增长8.6%,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1.8%;非税收入32.5亿元,增长26.2%。
分税种看,国内增值税增长4.8%,其中工业行业增值税增长7.8%,批发、零售行业增值税分别下降21%和16%,主要是再生资源退税政策停止执行翘尾减收影响;营业税增长3.5%,其中金融业和建筑业营业税分别增长39.6%和8.4%,房地产业营业税下降4.7%;企业所得税增长7%,其中工业企业所得税增长2.7%;个人所得税下降13.5%,主要是新个人所得税法从2011年9月1日实施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的翘尾减收影响。
综合来看,元月份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是经济增长、结构改善、物价涨幅回落、国家宏观调控、结构性减税的集中反映。
二、财政支出情况
元月初,省财政厅对市县提前调拨资金重点支持解决春节期间干部教师职工工资正常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和部分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均衡性。尽管上年元月增长83.8%,基数比较高,今年元月份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仍达到289.7亿元,增长30.3%,其中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合计148.2亿元,增长55.8%;再加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和节能环保等支出,全省民生支出合计187.8亿元,增长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