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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监督检查局   |   发布时间:2011-11-11 09: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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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厅机关各业务处室:

201115,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省政府令135号)(以下简称《办法》)。在《办法》颁布一周年之际,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习贯彻《办法》征文活动,并通过此次活动促进学习贯彻《办法》,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确保财政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本次征文以学习贯彻《办法》为主题,作者应结合工作实际和当前形势,重点突出《办法》的实施对我省社会经济、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监督工作的研究。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言之有物,有理论、有实践、有探索、有创新。

二、参加人员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省直各单位工作人员,并欢迎社会各界朋友踊跃参加。

三、征文要求

1、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流畅,题材不限,题目自拟,篇幅以10004000字为宜。

2、本次征文活动将请社会有关专家对报送论文进行评奖,省财政厅将推荐优秀文章在《河南日报》、《中国财经报》、《财政监督》等媒体公开发表,同时择优汇编成册。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每个省辖市财政局至少要报送2篇、有关县(市)财政局及省厅各业务处室至少要报送1篇文章,省直各单位及社会各界征文不受篇数限制。

3、格式要求。请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注明:《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征文(黑体、小三、左上角征文题目(华文中宋、二号)一级标题黑体、小三)、二级标题楷体、小三、加粗)三级标题仿宋、小三、加粗);正文仿宋、小三)征文末尾,请注明报送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人邮箱及联系电话

4、征文报送及时间:征文统一以电子文档报送,报送截止日期为1220。请各单位各部门将征文电子版发送至hnczjd@163.com邮箱。

联系人:陈正领    联系电话:0371-65802607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