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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来源:会计处   |   发布时间:2011-10-24 08: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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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会考办【20112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1]11号)精神,现将我省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251213日举行。考试报名条件不变,仍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2012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各省辖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市会计考办)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工作。
二、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市会计考办负责。
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含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由郑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     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     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新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五、     各市会计考办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及时组织考试报名工作,不得延迟报名,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报名时间的,须报经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批准。
六、     各市会计考办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对于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七、     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考务工作,各市要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规则执行。考点原则上设置在高考定点学校,所选用的学校应报省会计考办批准。
对以往年度考场纪律较差的考点,坚决取消其考点资格。
    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的生成由省会计考办负责。
八、     各市会计考办应本着“以考养考、以收抵支、合理收费”的原则,按照省财政厅豫财会[2003]8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
 
附件:12012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22012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科目、时间安排表
32012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2012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报名条件
初级资格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    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附件2
2012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级别、科目、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12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3日
 
9001130
经济法

附件3
2012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1、    20111023前,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2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    2011117前,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2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使用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网上报名,河南省的系统开通时间为20111023117,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1121114日。
3、    2011118前,各市上报考试报名基本情况及考试用书征订数量,将书款汇至省会计考办。
4、    各市应于2012210日前将考点设置情况、试卷预订表及报名阶段工作总结报送省会计考办。同时将报名费汇至省会计考办。2012427日前完成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5、    2012510前培训监考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同时完成对各考点、考场的检查验收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6、    考试前各市应派专车专人(武装押运)到省会计考办领取考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201251213日组织考试。
8、    其他如押回试卷等时间安排省会计考办另行通知。
920121030前,各市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档案号、身份证号错误,不能正常合成成绩的,填表后及时上报省会考办。
1020121120前,各市会计考办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