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教[2010]299号
有关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现将已通过验收的2009年度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二次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2,列“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企业。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1、2009年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二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汇总表(不下发)
2、hncz_1011100941393250.xls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