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科文处 | 发布时间:2010-06-23 15:21:59
(豫财教〔2010〕131号)
根据2010年部门预算安排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09年河南省重大公益科研招标项目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09〕7号),经审核,现将2010年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2009年延续项目)经费预算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列“20603-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科目),请按下列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省重大公益科研项目经费分两年度拨付,此次下达的是2009年度项目的第二批经费。请按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拨付。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二、重大公益性科研计划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省科技厅、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合同。项目实施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和承担单位,确需变更者,报省科技厅和财政厅审批。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应及时向省科技厅、财政厅申请结项验收。
附件: 2010年河南省重大公益性科研项目(2009年延续项目)经费预算总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