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科文处 | 发布时间:2010-06-22 18:50:18
(豫财教[2010]120号)
有关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2,列“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下达给你们,请抓紧 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企业。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1、2010年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预算指标汇总表(不下发)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