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科文处 | 发布时间:2010-05-21 10:13:08
(豫财教[2010]82号)
为改善市县科技基础条件,提高科研单位研发能力,根据《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你市申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2010年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此款系一次性补助,列入2010年“20605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功能科目。
有关市、县(市)财政部门要会同科技部门,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加强对所属项目的跟踪问效管理,并于下年度申报“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时将上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报省科技厅、财政厅。各项目单位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落实自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用于办公经费和购置办公用具。
附件:2010年度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