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2004年财政决算和
200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5年7月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赵江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04年全省财政决算和今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4年决算情况
2004年,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各级财政加强收入征管,合理安排支出,财政收支迈上新台阶,决算情况比较好。
200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750.3亿元,比上年增加164亿元,增长28.1%。总收入来源是:一般预算收入428.8亿元,税收返还补助137.8亿元,中央基数性净补助167.5亿元,中央归还以前年度出口退税收入4亿元,调入资金12.2亿元。预算执行中中央专项补助161.3亿元,动用上年结余、结转38.9亿元,调整后支出预算926.1亿元,实际支出880亿元,为预算的95%,比上年增长22.8%。结转下年支出41.9亿元,当年净结余26.4亿元,其中年度终了后中央增加转移支付补助14.4亿元。
省级财政总收入144.1亿元,比上年增加31.4亿元,增长27.9%。省级总收入来源是:一般预算收入42.5亿元,税收返还补助35.3亿元,体制结算收入61.3亿元,中央财政归还以前年度出口退税收入4亿元,调入资金0.98亿元。预算执行中中央专项补助161.3亿元,动用上年结余、结转13.8亿元,追加市县111.6亿元,调整后支出预算196.2亿元,实际支出184.4亿元,为预算的94%,增长22.8%。结转下年支出10.3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1.5亿元,专项结余5.9亿元,动用结余安排支出5.3亿元,当年净结余1237万元。
全省基金收入78.2亿元,为预算的152.4%,增长44.5%,主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增收较多;全省基金支出79亿元,为预算的77.9%,增长57.3%。省级基金收入37.3亿元,为预算的132.9%,增长16.6%;支出24.6 亿元,为预算的76.9%,支出与上年持平。
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189.4亿元,支出175.7亿元。省级预算外资金收入61.8亿元,支出57.7亿元。
2004年全省和省级决算收支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这里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基本建设和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2004年,全省基本建设支出67.2亿元,为预算的87.9%,增长33.8%。省级基本建设支出11.4亿元,为预算的73.8%,增长47%,重点支持了煤矿安全、郑大、河大新校区、211所乡镇卫生院、省疾病控制实验大楼建设和陆浑水库加固等。
去年,全省争取国债资金35.6亿元,其中国债补助32.2亿元,国债转贷3.4亿元。国债投资用于农林水和生态项目10.6亿元,能源项目7.1亿元,交通项目6.7亿元,教育、文化、科技、卫生项目4.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2亿元,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项目1.9亿元,环保项目6820万元,公检法司项目420万元,其他项目1.6亿元,促进了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教育、科技、农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出情况
2004年,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153.3亿元,为预算的99.4%,增长16.9%,其中省级教育事业费支出23.1亿元,为预算的98.2%,增长15.7%。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加大。农村编制内中小学教师工资实现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年人均增资1200多元;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110万平方米,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对191.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对高校困难学生给予伙食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助其完成学业。
全省科技支出10.3亿元,为预算的98.7%,增长17.6%,其中省级科技支出3.1亿元,为预算的99.7%,增长19.5%。集中资金,支持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机制,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化研究和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等,提高了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全省支农支出54.1亿元,为预算的94.5%,增长49.8%,其中省级支农支出7.5亿元,为预算的85.9%,增长33.5%。重点支持了安全饮水工程、农业防灾救灾、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全省医疗卫生支出33.7亿元,为预算的90.4%,增长11.8%,其中省级医疗卫生支出6.1亿元,为预算的65.2%,增长60.6%。重点支持了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传染病医院建设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全省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和抚恤救济支出88.7亿元,为预算的98.9%,增长14%,其中省级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和抚恤救济支出25.4亿元,为预算的99.6%,增长24.2%。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53.6万人实现再就业,133万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补助县乡5826万元,改善了15.5万农村五保户和118万特困户生活状况。
(三)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转移支付、一般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情况
中央补助我省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转移支付22.5亿元,按县乡减收额分配,全额给予补助。省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53.4亿元,财力性补助按省政府批准的《2004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分配,主要用于工资发放、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偿还到期债务以及增加法定支出等;专项转移支付7.74亿元,主要用于省政府确定的省对市县补助项目。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43.9亿元,根据各地社保对象人数、市县财政状况及工作实绩等指标计算分配到市县。
(四)省级超收安排情况
2004年,省级超收18.4亿元。超收的收入,一是按政策增加列收列支项目11亿元,其中,耕地开垦费支出增加4.5亿元,专项支出增加4.8亿元,煤炭企业所得税返还支出1.7亿元。二是追加用于教育、科技、农业、卫生等支出7.4亿元。超收安排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一。
(五)省级结转资金及动用结余安排支出情况
2004年省级结转下年支出10.3亿元,主要是部分中央追加项目下达较晚。结转项目是:基本建设4亿元,医疗卫生3.3亿元,政策性补贴7171万元,专项支出7367万元,支农5354万元,教育428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7000万元。
动用结余安排支出5.3亿元,其中安排教育支出1.4亿元,基本建设支出1.2亿元,社会保障支出0.4亿元,公检法司支出0.4亿元,卫生支出0.4亿元,农业支出0.2亿元,科技支出0.2亿元。具体支出项目和金额见附件二。
(六)省级追加市县支出情况
2004年省级追加市县111.6亿元,其中用于社会保障29.2亿元,基本建设支出27.7亿元,支农支出19.2亿元,抚恤和社会救济14.8亿元,教育支出5.7亿元。
总体看,2004年全省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较好。但地方财政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全省人均财政收支水平低,财政保障能力还比较薄弱。税收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低,征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县乡财政困难还没有从根本上缓解,部分乡镇因机构改革滞后,人员分流不到位,难以保证工资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部门预算管理不够严格,截留、挪用和浪费财政资金的问题时有发生。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决算时中央扣收逾期借款本息,导致部分县出现赤字。省审计厅对去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市县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一些问题已进行整改和纠正,对个别地方和部门出现的挤占、截留、挪用、坐支财政资金问题,已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整改。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2005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发展态势,财政收支平稳较快增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经各级人大批准,2005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439.4亿元。1-6月份完成256.4亿元,为预算的58.4%,按可比口径(下同)增长33.9%。经各级人大批准的一般预算支出735.7亿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和中央追加,截止6月底,调整后全省支出预算862.5亿元,实际支出388.6亿元,为预算的45.1%,增长26.7%。
1-6月份,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2.7亿元,为预算的73.5%,增长22%。连霍高速河南段不再征收公路营业税,省级营业税下降29.8%,对省级收入影响较大。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支出预算124.5亿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和中央追加,截止6月底,调整后省级支出预算159.3亿元,实际支出78.1亿元,为预算的49%,增长24.5%。
分析上半年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一是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相适应。1-5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实现利润分别增长23.6%、35%、29.6%。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收增收30亿元,增长24.9%,与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基本一致。除2月份收入增幅略低外,其余各月收入增幅均在30%以上,收入增长比较平稳。
二是收入征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财税部门站在全国看河南,站在全省看当地,分税种、分项目、分市县查找收入征管薄弱环节,明确征管措施,加大征管力度。清理“四假企业”,骗取国家税收优惠现象初步得到遏制,减少了收入流失。调整资源税税额标准,完善契税征管体制, 1-6月份,契税、资源税等小税种增长53.2%,增收9.2亿元。
三是支出进度较快。把均衡支出作为重要工作目标,中央追加指标限时下拨,省定项目尽早下达,努力加快支出进度。1-6月份,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5.1%,增幅为三年来同期最高。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科技、教育、公检法司、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分别增长32.4%、43.8%、15.8%、16.9%和1.8倍。
今年以来,中央对我省支持力度加大。截止6月底,除正常补助外,新增项目资金较多。其中,中央补助“三奖一补”资金16.11亿元,新增一般转移支付14.63亿元,小麦良种补贴3亿元,贫困学生免课本费3.68亿元,分别占全国总额的11%、7.5%、30%和13%;补助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五项社保资金20.4亿元,比去年全年还多4.97亿元;新增政法补助专款0.6亿元;补助我省世界银行项目还款补贴1.27亿元,减轻了项目区债务负担。
上半年,在着力做大财政“蛋糕”的同时,以落实惠农政策为重点,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免征农业税工作运行平稳。提前免征农业税是全省人民关注的一件大事。为落实好免征农业税政策,迅速组织封存农业税征收票据,停止农业税征收工作,全省实现了农民种地零税负。向县市转移支付29.2亿元,全额弥补县乡因免征农业税减少的收入,确保县乡财力和支出安排不受影响。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单列村级经费,由县分配到乡,落实到村,村财乡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建立“财政补助、民政办理、五保户受益”的新型五保户供养机制,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民政部门发放到人。修订《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完善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目前,直接涉及免征农业税的主要政策已基本落实到位,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创造了条件。
(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全部兑现。今年,我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行“大稳定、小调整”,补贴规模、面积和标准保持稳定,确保农民得到实惠不减少;调整直补资金兑现办法,由抵顶农业税改为发放存款折。工作中,合理拟定实施方案,坚持政策宣传、张榜公示、督导检查、存折发放、信访处理五个到位,直补兑现工作进展顺利。截止5月底,全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1.76亿元全部发放到位,近2000万农户领到直接补贴。不缴税,发补贴,由“收钱”变“发钱”,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三)春季“两免一补”按期发放到位。2005年,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课本费、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范围。政策落实过程中,重点抓好方案制定、政策宣传、资金落实、评审公示、信访处理和监督检查六个环节,按期完成了春季“两免一补”资金发放工作。发放“两免一补”资金4.4亿元,392.5万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提前享受免费义务教育,部分因贫辍学的农村中小学生重获就学机会。
(四)认真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对5个直管县(市),严格执行财政计划单列,省财政直接核定体制,办理结算,批复决算,下达追加指标。安排财力补助缓解直管后的配套压力,支持5县(市)加快发展。积极落实“三奖一补”政策,明确对93个财政困难县增加收入、保障重点支出、实行乡财县管、精简机构和人员以及产粮大县的奖励办法,鼓励县乡增收节支。及时下达2亿元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36个县市龙头企业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建设。选择发展粮食生产潜力较大的24个县,集中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的70%,连续三年重点投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支持24个县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上半年,县域财政经济保持强劲发展势头,29个县(市)收入超亿元,其中12个县(市)超2亿元。
(五)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全省86个县(市)实行“乡财县管”,其中焦作等8个省辖市的所有县(市)全部实施,乡镇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省级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取得突破, 46个全供事业单位7月1日起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全省完成政府采购35亿元,增长60%。评审政府投资项目951个,审减投资6.3亿元,平均审减率14.8%。建立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按轻重缓急排序,作为安排预算结余、年度超收和下年预算的依据,为提高专项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创造了条件。
此外,省财政还筹措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补助5.6亿元,洛阳市属国有企业和平煤、鹤煤分离办社会补助3700万元, 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补助1.1亿元,支持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累计筹措10亿元,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18.2万人。拨付贴息资金3800万元,支持农信社增资扩股,已有135家县级信用联社获得央行专项票据118亿元。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分析下半年预算执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煤电油运持续紧张,部分企业成本上升,企业所得税增幅回落。加上高速公路营业税税率下调等政策因素影响,全年收入形势不容乐观。确保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支出,落实省委、省政府承诺的10件实事,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等支出压力很大。在年初收入预算安排比较积极、支出预算打得较满的情况下,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必须坚持不懈抓收支,坚定不移抓改革。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积极运用财税杠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坚持依法组织收入。重点加强煤炭、房地产、汽车销售、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等行业税收征管,严肃查处越权减免税、先征后返等违反税收政策和通过“四假企业”骗取税收优惠的行为,应收尽收。继续加大契税等小税种及零星税源征管力度,减少收入流失。规范各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收缴入库。坚持实事求是,收入增幅能高则高,宜低则低,不盲目攀比,严禁收过头税或虚收空转财政收入。
(二)严格支出管理,确保重点支出。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调整支出结构,压缩非必需的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确保工资、法定支出、社会保障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巩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成果,及时足额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所需资金。各级超收收入分配重点向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卫生等领域倾斜。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实现均衡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管,确保免征农业税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免征农业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到县、乡、村。全面推进“村财乡监”,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认真落实五保供养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落实到人。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 “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抓好温县试点,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
(四)精心组织,确保秋季“两免一补”政策顺利落实。从2005年秋季开始,在全省3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试点,父母均为农民的中小学生全部享受“两免”,其他县“两免”范围保持稳定,全省享受“两免一补”农村中小学生将达到620万人。坚持公开、规范、透明的原则,重点做好政策宣传、资金落实、课本招标采购、资助对象确定、督导检查、信访处理等工作,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让更多的农村中小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五)筹措资金,支持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国务院部署,下半年以乡镇机构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足额筹措资金,落实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改革乡镇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供给办法,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撤乡并镇和精简人员给予奖励。从2006年起,按改革后乡镇新的机关事业编制计算转移支付。
(六)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对免征农业税后一般预算收入在300万元以下的乡镇,在保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资金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乡财县管”。继续推进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年底前将173个省直驻郑全供事业单位纳入改革范围。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力争全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00亿元。加大政府投资评审力度,稳步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认真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