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2005年财政决算和
2006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6年7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李贵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05年全省财政决算和今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5年决算情况
2005年,在经济发展基础上,财政收支增幅较高,决算情况比较好。
各级人大年初批准的全省一般预算收入439.4亿元,预算执行中调增1.3亿元,调整后收入预算440.7亿元。实际完成537.7亿元,为预算的122%,按可比口径增长31%。加上税收返还补助139.2亿元,中央基数性净补助235.5亿元,中央归还出口退税收入4亿元,调入资金10.2亿元,全省财力926.6亿元。预算执行中,中央专项补助193亿元,上年结转41.9亿元,动用上年结余23.7亿元,全年收入总计1185.2亿元。
各级人大年初批准的一般预算支出735.7亿元,调整后支出预算1176.7亿元(调整项目见决算草案附表4)。实际完成1116亿元,为预算的94.8%,增长26.8%。收支相抵,扣除增设预算周转金5188万元、调出资金4597万元,当年结余68.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4.7亿元,净结余13.5亿元。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预算收入30.8亿元,实际完成46.6亿元,为预算的151%,增长9.7%。加上税收返还补助39.2亿元,体制结算收入71.2亿元,调入资金3.1亿元,中央归还出口退税收入4亿元,省级财力164.1亿元。预算执行中,中央专项补助50.4亿元,上年结转10.3亿元,动用上年结余9.3亿元,全年收入总计234.1亿元。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预算支出124.5亿元,调整后支出预算222.5亿元(调整项目见决算草案附表10)。实际完成208.4亿元,为预算的93.6%,增长1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5.7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3.8亿元,净结余11.9亿元。
全省基金收入95.6亿元,增长22.4%;基金支出95.2亿元,增长20.5%。省级基金收入43.5亿元,增长16.6%;支出11.6 亿元,下降52.9%,主要是省级养路费改列市县支出30.4亿元。
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240.8亿元,支出229.9亿元。省级预算外收入107.1亿元,增长73.2%;支出105.4亿元,增长82.6%,主要是连霍高速河南段改为收费还贷性公路,车辆通行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005年全省和省级决算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这里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基本建设和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2005年,全省基本建设支出108.4亿元,为预算的94.4%,增长61.2%,其中省级支出22.9亿元,为预算的94.2%,增长101.6%。重点支持了煤炭企业安全改造、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采煤沉陷区治理,淮河流域重点工业废水治理和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公路建设,乡镇卫生院改造,燕山水库和马家岩水库建设,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等。
2005年,全省争取国债资金40.9亿元,其中国债补助34.7亿元,国债转贷6.2亿元。国债投资用于农林水和生态项目10.5亿元,能源项目9.1亿元,交通项目5亿元,教育、文化、科技、卫生项目3.9亿元,环保项目3.2亿元,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项目3.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2.2亿元,其他项目3.9亿元,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教育、科技、支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出情况
2005年,全省教育支出187.3亿元,为预算的98.8%,增长22.2%,其中省级支出27亿元,为预算的96.6%,增长16.6%。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编制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秋季“两免一补”扩大到619.5万人,占全省农村中小学在校生的43%;提前一年完成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任务,消除D级危房596.9万平方米。筹措专项资金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重点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帮助高校困难学生完成学业,13.2万人次获得奖学金资助和助学贷款,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发展。
全省科技支出13.5亿元,为预算的99%,增长31.3%,其中省级支出3.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2.7%。集中资金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和高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科技创新能力。
全省支农支出64.1亿元,为预算的98.3%,增长29.7%,其中省级支出9.3亿元,为预算的97.5%,增长24%。重点支持了优质专用小麦和玉米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民工培训、测土配方施肥、饮水安全、农业结构调整、农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退耕还林和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及生产救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全省医疗卫生支出41.8亿元,为预算的91%,增长23.9%,其中省级支出8.7亿元,为预算的69.7%,增长41%。重点支持了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传染病医院建设、乡镇卫生院改造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全省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和抚恤救济支出103.3亿元,为预算的94.8%,增长16.4%,其中省级支出20.1亿元,为预算的88.1%,下降21%,主要是中央追加的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经费比上年减少2.8亿元。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60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三)一般性转移支付、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情况
2005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72.4亿元,其中:补助县(市)67.5亿元,补助困难市本级4.9亿元。按照省政府批准的《2005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省对县(市)补助根据标准支出需求与标准财力的缺口计算确定;对省辖市本级根据人均财力水平、配套资金情况适当补助。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转移支付51.6亿元,按县乡免征额,全额给予补助。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13.8亿元,按省政府批准的《2005年河南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办法》,对困难县增加财政收入、确保重点支出和法定支出以及实行“乡财县管”给予奖励。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47.6亿元,根据各地社保对象人数、市县财政状况及工作实绩等指标计算分配到市县。
(四)省级超收安排情况
2005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超收15.8亿元,其中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实行“招拍挂”改革,“两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超收4.1亿元;煤炭价格上扬,煤炭等企业所得税超收5.6亿元;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和耕地开垦费增收较多,行政性收费超收1.6亿元。超收收入主要用于:一是煤炭企业所得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耕地开垦费超收按政策规定列收列支7.5亿元;二是法定支出1.8亿元,其中:教育6880万元,科技5900万元,支农5479万元;三是医疗卫生和抚恤救济支出1.9亿元;四是政法机关建设支出4000万元;五是重点项目支出2.3亿元等。
(五)省级结转资金及动用结余安排情况
2005年,省级结转下年支出13.8亿元,主要是部分中央追加项目下达较晚。结转项目是:基本建设1.4亿元,医疗卫生3.8亿元,社会保障2.7亿元,教育9466万元,政策性补贴8849万元,专项支出1.5亿元,其他各类支出2.6亿元。
2005年,省级当年净结余11.9亿元,其中政策性专项结余5.4亿元,结算时中央补助省级财力4.7亿元,其他结余1.8亿元。政策性专项结余按规定用途使用。结算时中央补助财力和其他结余,省政府安排支出6.4亿元,主要项目是:支持困难县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郑汴快速通道建设资金1亿元,农村敬老院建设补助7000万元,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贴息补助6100万元,政法部门建设经费6789万元,老干部医疗及活动经费3760万元,税务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万元等。上述支出安排后,当年实际净结余254万元。
(六)省级追加市县支出情况
2005年,省级追加市县142.5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33亿元,社会保障支出32.8亿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19.8亿元,农林水和气象支出18.6亿元,车辆税费支出8.2亿元,教育支出7.1亿元,政策性补贴支出3.8亿元,专项支出3.1亿元,医疗卫生支出2.9亿元,公检法司支出2.8亿元,科技支出1.5亿元,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4亿元,其他支出7.5亿元。
总体看,2005年全省决算情况较好。但地方财政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全省人均财政收支水平低,财政保障能力还比较薄弱。税收占生产总值和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低,征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收入结构有待优化。部门预算约束力不强,专项资金预算有待进一步细化。财政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财政资金不足与浪费并存,违反财政财务纪律现象时有发生。县乡债务负担重,影响了部分县预算执行。省审计厅对去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一些问题已经整改和纠正,对个别地方和部门出现的挤占、滞留、挪用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已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整改。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和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健全财政监管机制,实行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理财水平。
二、2006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国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财政收支平稳较快增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经各级人大批准,2006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589.6亿元。1-6月份完成335.3亿元,为预算的56.9%,增长30.8%。经各级人大批准的一般预算支出962.2亿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结余和中央追加,截止6月底,调整后支出预算1035.1亿元,实际支出488.5亿元,为预算的47.2%,增长25.7%。
1-6月份,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8.9亿元,为预算的61.9%,增长27.6%,增收6.3亿元,主要是耕地开垦费、身份证工本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增收较多。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支出预算172.2亿元,执行中,加上上年结转、结余和中央追加,减去追加市县,截止6月底,调整后支出预算185.8亿元,实际支出91.5亿元,为预算的49.3%,增长17.2%。
分析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经济发展为税收平稳较快增长奠定了基础。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和实现利润分别增长22.5%、40.1%和71.5%,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3%。在经济发展基础上,财税部门完善征管措施,依法组织收入,截止6月底,全省入库地方税收收入228.5亿元,增收53.1亿元,增长28.9%,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分别增长27.8%、23.5%和31%。契税、资源税等小税种增长54.8%,增收14.5亿元,占税收增收额的28.4%,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对税收贡献进一步加大。
二是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行政性收费增收较多。截止6月底,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行政性收费增收19.2亿元,占非税收入增收额的69.6%。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增收5.7亿元,其中郑州、洛阳、新乡、焦作、漯河和三门峡6市增收5.1亿元。行政性收费增收13.5亿元,其中国土、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人防四部门增收10.1亿元,主要是耕地开垦费、身份证工本费、社会抚养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增收较多。
三是支出进度较快。上半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47.2%,比上年同期快2.1个百分点。法定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省支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公检法司、政策性补贴支出分别增长23.3%、33%、14.2%、56.5%、24.7%和1.1倍。
上半年,按照省委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财政收入管理。在坚持依法征收、做大财政“蛋糕”的基础上,把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市县调查研究,重点剖析了12个县的收入结构,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查找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完善收入管理的措施办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强化重点税源监控。采取措施,促进各地依法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和入库管理,收入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今年,我省继续对农民实施粮食直补等六项补贴,同时新增了对农民种粮用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中央和省共安排七项补贴资金30.45亿元,比去年增加14.7亿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14.5亿元,增加2.74亿元;综合直补资金11.15亿元。为强化惠农补贴政策效应,方便贯彻落实,节约行政成本,对七项补贴打捆出台,统一部署,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通过发放存款折办法一并兑现给农民。政策落实过程中,按照“一分钱也不能少,一户也不能落下,一天也不能耽误”的要求,坚持“把农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重点抓好政策宣传、张榜公示、督导检查、信访处理、存折发放等关键环节,补贴兑现工作进展顺利。截止5月31日,全省实际兑现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25.74亿元,比省下达两项补贴资金多900万元,兑现补贴总额为历年最多、兑现进度为全国最快,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增收。
(三)完善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措施。按照中原崛起的战略部署,运用财税杠杆,着力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一是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全省投入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贴息资金等15.5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省级新增安排2000万元扶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资金,探索财政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新途径。二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省级落实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3.1亿元,分离企业办社会补助资金2.4亿元,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办理出口退税22.3 亿元,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三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及时兑现3亿元奖励资金,对2004-2005年县域经济发展20强县(市)和10个发展较快的县(市)各奖励1000万元,鼓励经济强县加快发展。从2006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13个困难县的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其走出困境。改革扶持办法,规范操作程序,组织专家对13个县申报项目进行匿名评审,结合实地考察,分类排队,按项目定资金,不搞平均分配,确定对12个县的29个项目予以扶持,引导各地重视和加强项目论证,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加大一般转移支付力度,上半年省对县下达一般转移支付47.5亿元,增强了困难县财政保障能力。
(四)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06年起,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上半年,在巩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成果的同时,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提前部署,完善措施,明确责任,如期完成春季“两免一补”工作。全省落实资金6.9亿元,资助学生619.5万人,较好地解决了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二是提高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小学由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初中由15元提高到30元。提高标准增加支出全部由省财政负担,上半年已拨付到位5752万元。三是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按照中央规定,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负担。地方负担部分除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专列1.7亿元外,剩余部分由省、县财政按8:2比例分担。今年全省落实校舍维修改造资金6.5亿元。这一机制的建立,为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加大城乡社会救助力度。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在认真做好就业和城镇社会保障工作的同时,着力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全省财政已累计拨付资金3.7亿元,支持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二是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原有农村特困户全部按规定转入农村低保,并从7月1日起提高补助标准,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20元。三是全省财政落实资金6亿元,支持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在确保五保户基本生活的同时,加强敬老院建设,提高集中供养率。四是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由25个扩大到65个,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20元提高到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元,地方财政补助20元。目前地方财政应补助资金6.5亿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全省参合农民达到3238.3万人,农民因病致贫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六)继续推进财政改革。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对县域经济综合指数排名后40位的县(市)逐县递增转移支付系数,加大对困难县的支持力度。对二三产业税收贡献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测算增值税、营业税收入努力不足额,督促县(市)加强税收征管。全面启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逐级进行培训,按照新科目模拟编制2006年全省预算和转换预算执行数据,为编制2007年财政预算奠定了基础。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省完成政府采购66.9亿元,增长41%。实行“先评审,后下达预算”管理制度,将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全部纳入评审范围,推进县级评审工作,全省评审政府投资项目1708个,审减投资19.4亿元,平均审减率达19.4%。
此外,分两次对国有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5个弱势或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2.6亿元,缓解了油价上涨对这些行业的影响,保证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突出重点,增收节支,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下半年,改进收入征管任务重,落实公务员工资改革政策增支压力大,我们将坚持做大规模与优化结构并重,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和完善收入征管。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制定省对县(市)一般预算收入综合评价办法,突出税收收入规模、增幅及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等因素在收入评价中的权重,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鼓励经济发展快的市县完善征管措施,提高征管质量,使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增长。指导农产区市县堵塞跑冒滴漏,挖掘征收潜力,但不盲目攀比高速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肃查处收过头税或虚收空转财政收入行为。
(二)做好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2006年7月1日起,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地区津贴制度,同步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有关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等。千方百计筹措落实资金,并向县乡倾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社会保障对象待遇政策的落实,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欠发工资。积极稳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分步解决同级政府不同部门间津贴补贴水平差距过大问题,逐步建立规范的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
(三)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按照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下半年,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澄清家底。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政统一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脱钩。认真落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行为,加强资产收益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严格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零星追加,压缩非必需支出,集中财力确保工资、法定支出、社会保障和“十件实事”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各级超收收入分配重点向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卫生等领域倾斜。及时足额落实各项配套资金尤其是涉农配套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强化均衡支出,严格控制结转,使有限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五)加强财政监管。从河南财力还比较薄弱的实际出发,细化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严格预算约束。开展绩效监督,防止截留、挪用和浪费财政资金。坚决纠正越权减免税,严厉打击偷税漏税,严肃税收纪律。以县为主开展试点,探索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途径。完善惠农补贴方式,简化发放程序。开展惠农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涉农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努力把实事办好办实,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实现中原崛起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